本报讯(特派记者/赵佳月)昨日,是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件发生后的第4天,24辆车子已经找到,9名遇难者的遗体即将火化。与此同时,昨日下午,株洲市政府举行了事故发生后的第4次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事故调查组的初步结果,株洲市建设局3名领导被免去党内外职务,9名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捕。事故原因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后,湖南省和株洲市组成了事故联合调查组,昨日调查组核实,株洲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沈平,株洲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局联系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曾建华,市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红旗路高架桥项目负责人丁威对红旗路高架桥拆除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在监督管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昨日,株洲市委常委会对上述3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党内外职务。
调查组查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南岭公司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号至86号及89号到1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
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全程监理,由禹卓担任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邓文辉、刘忠林两人负责协助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禹卓等人没有对程继昂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昨日,经检查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程继昂、程继辉、周涛、高育滨、付新贵、黎树林、张益兵、禹卓、邓文辉等9人予以逮捕。
另据新华社报道,相关方面对事故中的死者,不论城乡、不论年龄,死亡赔偿标准统一定为40万元/人。
附遇难者名单:
李雪峰男,41岁,湖南益阳人
佘志华男,22岁,长沙市望城县人
周志敏男,40岁,株洲市云田乡人
余勇男,35岁
杨志国男,39岁
邓可辉(音)男,28岁
陈亮凡男,30岁
陈志明男,35岁,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瑾宜女,7岁,陈志明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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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佳月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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