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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低驾龄驾驶人交通事故突出 发生量为均值3倍
2009年05月12日 18:2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新网成都5月12日电(卢学民)来自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消息称,今年1-4月,四川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52起,造成死亡905人,受伤6199人,同比呈现下降态势。但在各类交通事故中,低驾龄段驾驶人发生的事故较为突出。

1-4月,四川省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534起;2-3年驾龄驾驶人事故平均值324起;4-5年驾龄驾驶人事故平均值为241起;5年以上驾龄驾驶人事故平均值为110起。数据表明,随着驾龄增加,其发生事故的量逐步减少。在不同驾龄段中,以1年以下驾龄的驾驶员肇事最为突出,其事故发生量是平均值的3倍,事故所造成的死亡人数也最多。

驾龄在1年以下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事故形态是:侧面相撞事故167起,占所发生事故总数三成多;正面相撞事故147起,占所发生事故总数近三成;此外,刮撞行人事故、翻车事故、尾随相撞事故均占了一定比例。

据相关数据统计比较发现,驾龄在1年以下的驾驶人驾车刮撞行人、翻车和撞固定物的事故在同类事故中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它驾龄段的驾驶人。这主要是部分新驾驶人因驾驶技术不过关或行车过程中缺乏对其他车辆、行人动态的准确判断所致。

驾龄在1年以下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操作不当、违法超车等。

对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专业人士认为,驾驶员培训应当加强针对不同道路状况下的安全行车要求以及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如何采取更有效的应对措施的指导,使驾车人在领到驾驶证前就从主观上对上述情况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真正意识到在行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情况,当遇到危险情况时能采取正确的操作措施,从而有效避免或减轻事故后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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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学民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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