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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
2009年04月07日 05:07广州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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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确立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均等化目标

摘要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免费给15岁以下

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开始,国家“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同时,国家将免费给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等服务。

北京大学教授李玲认为,“均等化”意味着每个人,不论性别、年龄、种族、职业、收入水平等,都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说,中国面临双重疾病负担,一是传统传染病,如肝炎、肺结核,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同时慢性病威胁越来越大,慢性病治疗占卫生总资源80%。如不进行早期干预,慢性病的疾病负担将难以想象。

连线广东

补偿方案“难产”

“医药分家”搁浅

本报讯 (记者任珊珊) “最终方案的出炉,意味着医改不再是热门话题,而是具体的工作。”昨天下午,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呼吁各界调低期望值,冷静、客观地对待这份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最终版本。

医改不可能立竿见影

此前社会各界舆论对医改方案期望值比较高,希望能尽快解决困扰群众的看病贵、看病难等诸多问题,但廖新波指出,医改方案的实施不可能立竿见影。“三年后即到2011年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建立。到2020年才会‘有所提高’,需要一步步来。”他强调,新方案的框架出来后,关键是各省如何根据自身情况来填充、落实。

廖新波认为,医改方案对政府的责任予以明确。“医改方案的实施涉及各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以及各部门协同合作,而不是卫生部门一家之责。”他建议,从降低推行医改的考虑,广东应参照国务院医改小组的模式,组建由省领导或者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多部门参与的实施小组。

外省医药分家试点均出现窘况

去年年底,广东医药价格改革试行方案出台,选择在深圳、韶关、湛江三地先行试点,高调宣布将逐步取消医院目前15%的药品加成收入。

然而,据广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这项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由于对医院的补偿方案难产,目前“医药分家”仅停留在物价部门的一纸文件上,有的试点地区连实施方案还没制定出来。

据了解,江西、青海等要在公立医院推行取消药品加成试点的省份,都出现了类似的困境。这位知情人士认为,“医药分家”不能仅靠卫生或者某个部门推动,牵扯到政府的投入,否则,僵局仍会持续。

方案前后变化

首次确立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本报讯 (记者任珊珊)昨天公布的《意见》最终版本传递出新一轮医改回归公益性的强烈讯号。与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草案相比,最终版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增加为改革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改革将“以农村为重点”,并将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定位为公共产品。

和被专家、市民评为“看不懂、很含糊”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方案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拿出了更为具体的实施时间表和量化指标。

除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外,增加了阶段性任务,即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表述。

新方案首次确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在最终版本中,新增对人均投入的量化指标,即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

被业界称为医改难点和核心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最终版本增加了“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等更具可操作性的表述。而在医药分开方面,提出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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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涂端玉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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