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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移民部:给予赖昌星工作许可不是“政治决定”
2009年02月07日 05:21环球时报 】 【打印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肯尼5日在渥太华说,加移民部给予赖昌星工作许可不是一个“政治决定”,只是一个根据法院裁定而作出的“可操作性决定”。

潜逃加拿大近十年的赖昌星1月22日获得加拿大移民部批准的“工作许可”,有效期为一年。此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各界关注。当地媒体提出疑问,赖昌星既非合法移民,目前也无难民资格,如何能申请工作许可?

媒体报道称,肯尼5日为此作出回应说,渥太华已拒绝赖昌星的政治避难要求,但目前受加拿大法院的限制无法把他遣返回中国。加法院有规定,居留加拿大并已被阻止潜逃的人,在没有其他自身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工作。

另据报道,这是赖昌星第二次提出“工作许可”申请。两年前,赖昌星和前妻曾明娜一同提出过“工作许可”申请,但加移民部只核准了曾明娜的工作许可,拒绝了赖昌星的申请。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1999年8月案发后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

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把赖氏夫妇拘捕。

2001年7月,有关赖昌星案举行第一次听证会,从此展开马拉松式法律诉讼。赖遣返案在2006年曾出现重大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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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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