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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系列案庭审"收官" 21人"过堂"择期宣判
2008年12月31日 20:10中新网 】 【打印

12月31日,三鹿集团及原董事长田文华等四高管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百余名境内外媒体记者聚集石家庄市中院。图为患病儿童的志愿律师被海外及国内各地媒体“包围”。 中新社发 翟羽佳 摄

今日凌晨六时十分,石家庄中院提审三鹿集团四高管,原董事长田文华等年终审判拉开帷幕。此案审理的被告人有:作为单位犯罪被告的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原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原集团副总经理王玉良、原集团副总经理杭志奇和原集团原奶事业部部长吴聚生。

据公诉机关指控:二00七年十二月后,被告单位三鹿集团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部分婴幼儿食用该集团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尿液中出现红色沉淀物等症状。二00八年五月十七日,相关部门书面向被告人田文华等集团领导通报有关情况。为查明原因,该集团当月成立了由被告人王玉良负责的技术攻关小组,通过排查确认该集团生产的奶粉中“非乳蛋白态氮”含量是海内外同类产品的一点五至六倍,疑含有三聚氰胺。

八月一日,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检测报告:该集团送检的十六个批次奶粉样品中十五个批次检出三聚氰胺。同日下午,被告人王玉良将有关检测结果向田文华进行了汇报。田随即召开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会议决定:暂时封存仓库产品,暂时停止产品出库;由被告人王玉良负责对库存产品、留存样品及原奶、原辅料进行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由被告人杭志奇加强日常生产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原奶收购环节的管理;以返货形式换回市场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

三鹿集团在明知其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销售。八月十三日,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召开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并决定: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10mg/kg以下的可以出厂销售,10mg/kg以上的暂时封存,由被告人王玉良具体负责实施;调集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产品换回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检方认定,截至九月十二日被政府勒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七十二个批次总量达九百余吨,销售其中六十九个批次总量达八百余吨,销售金额四千七百余万元人民币。全国有众多婴幼儿因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出现泌尿系统结石等严重疾患,部分患儿住院手术治疗并有多人死亡。

检方同时披露了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形,并称: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分别对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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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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