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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升级为“战役” 衢州两候选人拉票拉进牢笼
2008年12月20日 18:11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新网杭州12月20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方心怡 通讯员 钱俊皓)公开竞选本来是考验能力的事情,但是在衢州,它却被演绎成了一场“竞选战役”。今年11月10日,因竞选拉票“助威”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开战”的原村民主任的两位候选人,分别被衢江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3年6个月,其他犯有聚众斗殴罪的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5月,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鱼头塘村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该村的孙明、杨青两人通过选举程序被列为村民主任候选人。在接下来的选程中,为了争夺主任的“宝座”,孙杨两人竟然展开选举拉票和实力炫耀“战争”。

5月13日下午,杨青为阻挠孙明拉票,遂指使胡某召集社会闲散人员数十人到村帮忙“助威”炫耀实力,晚饭后,数十人分成二至三人一组,分别跟随替孙明拉票的人阻止拉票。孙明见状也召集了十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到村。见情况有变,杨青又指使胡某“增兵”十多人。随后孙明召集的人员又驾车到市区叫人并携带砍刀等凶器赶到廿里镇。

在村口与对方人员遭遇发生械斗中,有人被打伤,两辆轿车的玻璃被砸毁。5月14日,两队人马“交战”升级致多人受伤,并发生汽车爆炸事件,一辆奥迪轿车和一辆吉利轿车被毁坏(被毁价值34851元)。事后杨青所召集的人员向杨索要报酬10000元,杨已支付8000元。案发后,杨青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明、杨青在参与新一届村民主任竞选中,不听告诫,纠集或指使他人纠集众多社会闲散人员,导致双方众多人员持械斗殴;被告人胡某、童某、黄某等5人受人指使,积极纠集人员或积极参与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判决。(文中当事人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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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爽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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