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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家KTV拒付音集协版权费被判赔 最高赔10万
2008年12月20日 02:02新京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2007年4月13日,继陕西、山东、云南等省相继启动卡拉OK版权交费后,北京当日也迎来KTV版权保护的破冰之旅。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正式对外宣布启动首都KTV版权交费工作,英辉煌(北京)国际娱乐俱乐部等10个单位作为代表与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签署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据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负责人介绍,首都KTV版权交费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中国音像协会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规定,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将依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06年1号公告确定的12元/包房/天,同时参考北京市人均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4月1日前北京签约交纳全年费用的KTV业主,可享受8元/包房/天的优惠。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昨日,9家京城KTV被法院一审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最高判赔金额达10万元。

今年10月17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向北京市一中院等7个法院起诉北京的100家拒付版权费的KTV。昨日,这场大规模诉讼作出首批判决。

东城败诉KTV被判删歌

本次判决涉及东城、朝阳两个区的9家KTV。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东方金柜等KTV,未经权利人许可,向消费者提供以点播形式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商业性服务,侵犯了原告管理的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

据此,法院判令东方金柜娱乐有限公司等4家KTV赔偿经济损失5万至6万元不等,同时删除其所经营的卡拉OK厅点唱系统中收录的音乐电视作品。

其中一家KTV表示将上诉。

三成被诉KTV达成和解

音集协负责人介绍,音集协获得权利人授权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已达几万首,涵盖卡拉OK经营场经常使用作品的90%以上。此次维权行动之所以只选用曲库几万首作品中的50首进行维权,就是因为音集协始终只把诉讼当作推动收费工作的手段而非目的。

目前,已有三成被诉KTV与音集协达成了缴费协议,部分区的娱乐行业协会也正在与音集协洽谈,希望实现整体授权。其中,西城区娱乐行业协会已与音集协达成协议。北京地区已经支付版权费的KTV达两百多家。

一些被起诉的KTV认为,并不存在侵权恶意,同时认为缴费金额和收费方式不合理。

音集协表示,对于个别缺乏版权意识,还在继续观望、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付费的KTV经营者,音集协将继续采取民事诉讼、行政投诉乃至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记者王荟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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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荟 朱燕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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