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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30年:立案侦查278627件 陈希同等被判刑
2008年09月18日 10:24检察日报 】 【打印

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

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七年。李达昌没有提出上诉。

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均另案处理)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李达昌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动用专项资金429万余美元,致使其中384.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187万余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

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滥用职权、受贿案

2008年4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陈良宇未提出上诉。

2002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反有关程序规定,擅自决定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亿余元。

2004年,陈良宇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帮助一家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1988年至2006年,陈良宇利用职务便利,在拆迁补偿、获得财政补贴款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

浙江:全国首个省级检察院反渎局

2005年8月23日,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挂牌成立。

2005年8月23日,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1988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浙江省检察院法纪检察处的郑武洪对此有深刻的感受。他记得刚到法纪处时,通知嫌疑人来检察机关配合调查,他们一般不会积极主动地来,因为很多人对法纪检察的职能不是很了解,认为法纪是查检察机关内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有权力管外单位的人。而现在,一个电话通知,对方会主动到案配合。郑武洪回忆说,当时向别人介绍自己在法纪检察处工作时,别人立刻很恭敬地说:“那您应该是在检察机关内部搞普法的吧?我应该叫您老师。”对于法纪检察工作的不了解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的困难。

反渎职侵权局的成立大大改变了这一尴尬的状况,使反渎职侵权部门发展成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部门之一,郑武洪说自己局里刚分配来的大学生都很为自己的工作部门而感到自豪。三年来,浙江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每年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呈递增态势,先后查办了宁波市原政协副主席励奎铭(正厅级)滥用职权、受贿案,宁波市交通局原局长奚际斌玩忽职守、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而最明显的事例就是老百姓直接向反渎职侵权部门寄信举报犯罪线索的越来越多。以前,很大一部分案件线索是由控申部门转来,但目前的情况已经有很大的变化。郑武洪经常收到写着自己名字的举报信,郑武洪也很纳闷,毫不认识的举报人怎么能具体写出检察官的名字呢?拨通举报人的电话询问时,对方说:“我知道你们是查公务人员犯罪的,你的名字我是在报纸上看到的!”

老百姓的支持与理解,一方面来源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大力宣传,另一方面也展示了近几年反渎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郑武洪还讲到了这样一件事:在查办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罪案件过程中,反渎职侵权局一名女检察官的姥爷病危,但她一直自己默默地承担着,直到案件查办告一段落,她才向领导说明家里的情况,反渎局的领导得知后,“责怪”她应该早回家看看,但她却说:“查办这么大的案件,大家伙的工作都那么忙,我作为一名反渎局的干警,不能因为自己家的事耽误工作。”现任浙江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的郑武洪有时也会拿这件事来鼓励基层院的干警:“你们都成立局了,不能老拿原来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办案应该更有起色。”

机构的更名设局鞭策着每一名从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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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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