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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中考漏题案告破 监狱服刑人员参与窃题
2008年07月03日 15:09新华网 】 【打印

新华网沈阳7月3日电(记者陈光明、王炳坤)辽宁省鞍山市政府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鞍山“6·28”中考漏题案件告破并公布案情。这起导致鞍山城区1.2万余名考生重新考试的漏题案件,为刑满释放人员勾结监狱服刑人员窃题出售所致。

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助理丁炳刚介绍,6月28日发生中考泄题后,鞍山市委、市政府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鞍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抽调刑侦等部门的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办案民警6月29日上午抓获涉嫌出售考题的人员后,咬住线索追根溯源,至7月3日凌晨,专案组经过80余小时的昼夜奋战,将王旭方等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并缴获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抄中考试题复印件23份,扣押非法出售试题的交通工具轿车1辆,以及部分获利赃款。其间,公安机关还对15名非法倒卖试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考前接触到考题的可疑人员进行了传唤。

现已查实,犯罪嫌疑人王旭方现年38岁,鞍山市铁西区居民,1991年因抢劫、盗窃被判刑,2007年释放。在辽宁某监狱服刑期间,曾多次参与各种考试试题的印制。去年他刑满释放后,策划窃取试题,并于今年5月份开始窃取在这家监狱印刷的鞍山城区中考试题。他与刑满释放的闫某、刘某共同谋划,并勾结尚在监狱的2名服刑人员共同实施窃题。目前,涉案人员已经全部刑拘或被控制,犯罪团伙的组成人员全部有前科劣迹。

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姚伟介绍,在侦办此案过程中,鞍山市公安、教育、司法等多部门通力配合,认真分析案情,一开始就把数名有前科劣迹人员作为侦破突破口。在侦破案件的同时,公安机关坚持以“维护考生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原则,没有传唤任何中考师生和家长,没有因案件侦查给中考考生及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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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明、王炳坤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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