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达赖抛出了一个“中间道路”的新论调:“1974年以来,我始终坚持以互利为基础的中间道路的立场。所谓中间道路,就是所有藏人在统一的行政管理下实行名副其实的民族区域自治,从而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和自己管理自身事务,除了外交和国防事务而外,让藏族领导和藏族干部担负起管理西藏事务的责任。”
乍一听,似乎达赖已完全放弃了“西藏独立”,转而支持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为“西藏民族的未来”着想。然而,达赖仍然是在玩“文字游戏”,尽管这一次他的“藏独”之心伪装得更深。
这一番“文字游戏”,要害之一就是“所有藏人”。这一“全称”断语,把西藏地区及以外地区的其他藏人全括了进来,这正是他谋求的所谓“大藏区”的翻版。历史上,藏族的几个聚居区从未形成过一个统一的行政区域,原西藏地方政府也从未管辖过西藏以外的其他藏区。从宗教上看,不存在由达赖喇嘛管辖的“大西藏”。从民族上看,青藏高原地区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居住的地区。“所有藏人”的“民族区域自治”,既没有历史依据,在现实中也行不通。
达赖真的是从“1974年以来始终坚持中间道路”吗?他又说谎了。有一段时间,达赖在公开言论中很少谈及“中间道路”,改为公开鼓吹“西藏独立”。1989年达赖预言:“5年之内西藏独立会实现。”1991年宣称:“3年内一定要把西藏搞成独立国家。”1995年他又预言:“西藏独立的日子即将来临,我将宣布西藏脱离中国实现彻底独立。”此后,由于形势的发展屡屡让他们失望,达赖只好又回到“中间道路”论调上来。
所谓的“中间道路”,自达赖提出以来,虽因形势变化而多有伪装,但万变不离其“藏独”之宗。从1987年的“5点和平计划”和1988年的“斯特拉斯堡建议”,到后来的“大藏区”、“高度自治”,再到“真正的自治”、“名副其实的自治”,其谋求“西藏独立”的用心从来没有变过。达赖集团《西藏杂志》编辑顿珠次仁承认:“达赖喇嘛西藏和平5点计划和斯特拉斯堡建议的要求,无异于西藏独立。”达赖集团重要人物嘉乐顿珠和桑东曾经说过:“第一步先让西藏在‘自治’的名义下半独立,第二步过渡到‘西藏独立’。”达赖的弟弟丹增曲杰表示:“我们先求自治,然后再把中国人赶走。”
达赖如果真的是要为“西藏民族的未来”着想,他就应当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彻底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停止一切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而不是打着“中间道路”的幌子,变换着各种伪装,行其“西藏独立”的图谋。 (陈家兴 作者为本报主任编辑)
达赖集团“中间道路”的真正用意就是要“西藏独立”
近些年,达赖集团在国际场合经常宣扬的“中间道路”主要内容是:在中国宪法的框架内,在西藏及其他藏区实行“高度自治、真正自治”。但只要稍加研究就可以发现,达赖集团宣称的“中间道路”,其内涵和实质与“西藏独立”主张是一回事,即都是要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安才旦分析说,这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达赖集团坚持“西藏在历史上和文化上都是一个独立国家,不是中国的一部分”;第二,坚持要将中国军队和军事设施从西藏撤走,西藏地位交由国际会议讨论,西藏成为“和平区”“缓冲国”;第三,坚持西藏可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保持外交关系;第四,坚持在包括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藏区在内的24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藏区”实行“真正自治”,也就是要推翻西藏和其他藏区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事务全由十四世达赖喇嘛来管;第五,坚持要把非藏族群众从“大藏区”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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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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