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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迈入深水区 "三定方案"陆续上报
2008年04月01日 05:15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

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陆续上报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三定方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正在进入深水区。

昨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报“三定方案”的最后截止日期。知情人士表示,该部酝酿的“三定方案”提出了要加大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供需两头管理职能的想法。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程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改革方案后,各相关部委先制定“三定方案”,然后根据时限方案上报中编办,中编办再作相关协调和修改,之后报国务院审批,然后人员到位。

根据3月21日的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6月底前要基本完成 “三定”工作。

上述人士表示,在加大供应管理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方案建议,各地建设系统能够先确定每年保障住房的供应规模,然后根据容积率制定相应土地供应规划,国土系统据此再作供地计划。而以往的模式是国土系统先出台每年的年度土地供地计划,再从中确定保障住房供地计划。

在需求管理方面,该方案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参与制定房地产相关税费方案,特别是参与制定由虚转实的物业税政策。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邹晓云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以往房地产税费因属于财政收入的领域,更多是财政部在牵头负责制定和调整。

不过,住房保障职能向供需两头延伸是否可行,最终还要看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是此次机构改革中该部受调整最大的司局,除城市客运、园林等职能被剥离外,相关水务职能也或将被剥离。“最终是否并到水利部,也要等‘三定方案’的最终确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人士表示。

中编办副主任王澜明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部门“三定”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不论是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要通过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具体落实转变职能的各项要求,理顺部门关系,强化部门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

吉林省委书记王珉在全国两会期间曾对本报记者直言,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关键点是“三定方案”。

除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一位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家发改委已上报了“三定方案”。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现有的思路是发改委工业司会拆出去一部分,但不会全部。

昨天,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公务员局揭牌。

“上周,部里抽调相关司局,组成小组专门起草‘三定方案’,要求一周内拿出草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孙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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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荣飞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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