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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浦商人违法征农田建别墅 公务员驱车道贺
2007年12月01日 03:56中国青年报 】 【打印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馆镇蛇地村委六斗米田村,商人违法征用集体农田建别墅,当地国土部门认定违法并多次制止,但由于没有强制执行权,一直未能阻止。如今别墅已经建成,在入住仪式上,前来道贺的不乏开着公车的公务员。

六斗米田村人均耕地不足三分,水田更少。该村商人陈振贤等,从2005年12月开始,先后私下收购该村十余户村民使用的耕地约8亩,然后在此大兴土木,建造别墅。我国法律规定,基本农田为集体所有,承包耕地的村民无权转让或出卖。在陈某动工兴建别墅的当天,该村委会干部及部分村民随即与陈某进行交涉,要求陈某立即停止侵占集体农田的违法行为。但陈某不予理睬。合浦县公馆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从2005年12月8日起,多次到现场制止,要求恢复土地原状,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陈振贤等仍强行动工。本报及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对此作了报道。

土地部门查实,陈振贤等于2005年12月初,非法占位于该村4米水泥路边西北面,地名叫大三角地的本村村民承包责任地上填土建房,占地总面积6300平方米,破坏基本农田面积共2561平方米。

鉴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向合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建住宅,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二条第二、第三款的规定。

2006年8月22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事实不清,不予执行。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不服合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于8月28日依法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年过去了,如石沉大海。

村民们对此非常不理解:违法事实是明摆着的,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怎么就拆除不了这栋农田里的别墅?

记者了解到,广西国土资源厅9月发出《关于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的通知》,研究近日决定对12宗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陈振贤非法占地案名列其中。国土资源厅认为这些行为的存在,危害了土地管理使用的正常秩序,危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并要求在年底前查处到位,对于违法案件中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记者 胡平 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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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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