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大家看法:单位自建房面临腐败风险
2007年03月26日 14:58投票数: 顶一下  【

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大家看法》栏目3月25日播出“广州单位自建房惹争议(下)”,以下为节目实录:

在昨天的节目里,我们了解到,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表示,广州市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建住房解决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这样的政策一被报道出来,就立刻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实物分配我们国家已经很明确了,2000年之后不准搞了。”

面对媒体的广泛质疑,张广宁市长在接受采访时态度坚定,他重申了广州允许单位自建房将执行限面积、限价格、限购买人群等一系列的限制措施,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和借机炒房等现象的发生。张市长同时表示,允许单位自建房与当年的福利分房有很大的差别,自己“为百姓办事,不怕抨击”。但是张市长的回应,并没有平息人们对于允许单位自建房可能引发种种问题的担忧。

“反对自建房。”

允许单位自建房是否会导致更大的社会不公?对于困难职工住房难的问题,这是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在昨天的节目中,知名专家、学者在大家看法周末演播室展开激烈论战。

董藩:“属于工业用地,你把它变成民用用地,用来盖住宅,应该说这本身就是违反了城市规划。”

罗益峰:“企业是有很严格的土地规则的,厂区只能是工厂,生活区它只能是生活区,它不会说生活区就建在工厂的土地上,这是荒唐的。”

王志安:“实际上是国有企业多少年来,他本身给这些企业的历史欠债,用这种方式进行某种补偿。”

舒可心:“如果有必要需要补偿,那也是人大才能决定。”

单位自建房与当初的福利分房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在昨天的节目里,我们也邀请了一位曾经直接见证福利分房时代恩恩怨怨的当事人上场,他会给我们带来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场上嘉宾的争论又会因此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361°互动话题:自建房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导致更大的社会不公?

主持人劳春燕:我们现在就有请李文举,李先生上场。你好,欢迎来到我们节目。

李文举,中央电视台《见证》栏目主编,于2004年制作完成了总计10集的纪录片《房子》,该片全方位地关注和纪录了中国城镇居民有关房子的历史与现实、记忆与梦想。其中选取了鞍钢、清华等单位,对福利分房时代这些单位职工因为房子而带来的悲欢离合进行了细致的描述。

主持人劳春燕:您先说一下您的观点,您赞成像广州这样搞单位自建房吗?

李文举:我觉得我不赞成。

主持人劳春燕:是不是也因为联想到了,您在拍摄《房子》这个纪录片过程中,了解到福利分房制度的种种的给人留下的不愉快的记忆?

李文举:实际上我觉得在福利分房的时候,每个人都必须学会忍耐,比如我们拍过一个清华大学的教授,他很多年,就是在他评上教授的时候他住50多年的房子,他走过筒子楼,走过过渡房,最后他在很小的房子里头,就是做学术研究,直到要退休的时候,才赶上单位福利分房的末班车,分了一套相当大的房子。

主持人劳春燕:那他至少还能分到一套相当大的房子,但是如果不依靠福利分房的话,可能很多人他一辈子都买不起一套房。

李文举:但是他在他生命的59年中,都是在忍受一个很小很小的房子。

主持人劳春燕:你觉得咱们刚刚正方嘉宾说的有没有道理,他们一直觉得现在这个房子,大家都买不起,就算是买了房子,付了首付,恐怕还是成为房奴,那么如果单位能够自建房,能够把经济适用房分给本单位的话,那可能就能够解决这种现实的需要。

李文举:我觉得出路可能不在这个地方。

主持人劳春燕:你觉得不是这样的出路?

李文举:对,我觉得再一个单位里头,分房子是一个特别大的事,这个事在哪呢,就是这个规则,标准怎么制定,我接触过一些主管分房的一些领导也好,他们也很困惑,说我怎么制定规则,下面的人都不满意,就是不管我想得多完善,多少天晚上没有睡觉,开会开到三点,制定的规则总有人骂娘,总有人反对,作为要享受分房的人来讲,他也很困惑,就是我按照他制订制定的规则,我怎么去努力,怎么都没有我,就是实际上广州这个事,我觉得就是最后房子建好了,怎么样到个人手里头,谁来掌握这个标准,我觉得这基本上是不可行的。

主持人劳春燕:这是不是让你联想到福利分房时代可能会产生的一些腐败现象?

李文举文举:这个应该是很明显的。

主持人劳春燕:我们请正方嘉宾回答,李文举已经提出一个很深刻的问题,单位自主建房是否会引发腐败。

« 前一页1234后一页 »
   编辑: 李增华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TAG:

    (*添加多个TAG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