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期延至10月15日 新届选举前暂停会议
2009年08月12日 11:01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11日以紧急程序,通过《延长正常运作期》决议,延长立法会会期至10月15日。

为维持立法会选举的公平性,避免为参选第四届立法会的现任议员创造有利条件,立法会在9月20日前将不会召开大会或委员会会议。第三届立法会将于10月7日召开最后一次大会,细则性审议及表决《聘用外地雇员原则》法案。

执行委员会第一秘书欧安利引介《延长正常运作期》决议案时表示,按议事规则,立法会期应在每年的8月15日完结,但可作出简单的议决将会期延长至9月15日。若需要再次延期,则需议决,即循一般的立法程序,经过大会一般性表决、委员会审议及大会细则性表决通过后,才获批准。

由于执委会收到负责审议《聘用外地雇员原则》法案的第三常设委员会申请将期限延长至9月29日提交意见书,超出首次延长会期至9月15日的期限,基于节省程序,且距规定的会期结束日仅余数天,加上9月20日前正处于第四届立法会选举程序,不宜就延长会期问题召开立法会大会,因此11日提出以紧急程序处理有关决议。

立法会主席曹其真表示,为维持立法会选举的公平性,执行委员会强调9月20日选举前,立法会不宜就法案召开委员会会议或大会,避免为参选今年立法会选举的现任议员创造有利条件。她指,由于这次延长会期属特殊情况,因此除关于外雇法的工作,其它事项如口头质询、特区政府法案等,在立法会延长会期期间概不接受。

曹其真并解释委员会要求延长会期的原因,指出委员会从去年11月已将审议工作结果交给特区政府,委员会在此期间,就外雇法的工作不断与特区政府沟通。直至今年8月初,特区政府才回复,并要求委员会主席能在本届立法会内完成有关法案审议。为此,委员会主席向执委会提出延展会期的要求。

曹其真表示,特区政府当时指出,由于法案在社会上出现分歧较大,预料8月15日前不能将修改文本提交至立法会。特区政府在8月初提出会尽快提交新文本,外雇法本身有关打击黑工的内容也会保留,因此特区政府不会抽出打击黑工部分先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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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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