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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一男教师涉与女学生性交 事主遭质疑冤枉被告
2009年05月12日 10:3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小学男教师涉与未成年女生性交及教唆堕胎案,现年17岁女事主11日被辩方盘问时,被指因讨厌被告朱志华(39岁)偷看日记及掌掴她,曾邀请师弟合作冤枉被告,但被事主反驳。

辩方又指事主对堕胎事件的时间、人数及过程都前后矛盾,质疑事主虚构故事,但事主称毋须当众自毁清白。

控方11日也传召事主母亲作供,母指觉得被告家近及教得好,故容许女儿跟他补习。某日被告致电哭说自己与事主相恋,母称女儿应以学业为重,反劝被告“站出来做个老师”,且“一日为师,终身为师”,因师生的情谊比爱情关系更长久。

母又指自己与女儿有良好沟通,觉得她经常提起被告,但看不出两人有性关系。

被告   性交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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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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