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枪又如何?——民国学生痛殴国民党士兵、官员实录
2009年05月11日 10:01凤凰网历史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眼看局面无法控制,胡孝扬恼羞成怒,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只得下令开枪弹压。

“突然,一颗信号弹升起,遍布宿舍周围的军警一起用轻重机枪、步枪、手榴弹和迫击炮等武器,向手无寸铁的学生开始血腥屠杀。学生们仆伏在地上,高喊'中国人不打中国人'。顿时,珞珈山上硝烟弥漫,学士路(今樱园路)上弹痕累累。这次惨案中,军警使用了国际上禁止使用的达姆弹,枪杀学生王志德、黄鸣岗、陈如丰3人……”

这,就是震惊全国的“六一惨案”。其实,只要仔细推敲一下,便可以发现:军警在第一时间是朝天鸣枪的,因为没有一人死于面对面的搏斗中。王志德已经卧倒了,却抬头环顾,不料被一枪击中头部;黄鸣岗卧病在床,听见枪声,从窗户里向外看被击中胸部;陈如丰正在锅炉房打水,乘枪声稍止,想跑回宿舍,半路上被子弹击中左颅骨。假设学生们胆子小一点,在鸣枪示警后不要轻举妄动,也不至于闹出人命。

事后,社会各界举行声势浩大的集会游行,沉痛哀悼死难者,向国民党反动派强烈抗议。在全国人民的一致声讨下,蒋介石被迫送来花圈、发来唁电,称:“武大学生发生不幸事件,殊出意外,尤违中正平日爱护武大之素怀,实深痛惜”。教育部次长杭立武也来汉慰问,郑重保证:军警绝不再到学校抓人,被捕师生全部释放。面对追查凶手的强大压力,武汉警备司令彭善被撤职,而当事人胡孝扬则更是无处躲藏,只好玩了一个假自杀。

九、当兵的为什么搞不定学生?

五四运动,开创了一个全新的“丘九”时代。

火烧赵家楼、痛打卖国贼,固然痛快,但纵火者、打人者在狂热的民族主义情绪裹挟下得不到应有的制裁,法纪的尊严荡然无存,学堂俨然成为独立王国,享有治外特权。此例一开,一发不可收拾,中国的青年学生自此以暴力色彩昂首登上政治舞台,学潮日涨、学风日坏。

1949年上海春明出版社出版的《新名词辞典》中,对“丘九”一词下的定义就是:“五四运动后,学生参加社会斗争,每不免有鲁莽的行为,一般人认他们不亚于任性的军士,称之为丘九,盖喻其堪与丘八相伯仲也。

1925年,《现代评论》杂志上有一篇题为《学风之负责者》的文章,称以前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在都颠倒了:“先生却要巴结学生了,……你要长久地保住你的饭碗,……你学问不好,又想学生不反对你,……你想做校长,……你想排斥同你不对的同事,……都要巴结、运动学生。……等到一切一切你都如愿以偿,论功行赏,学生第一。学生要放一天假,你能放二十三点钟么?学生说不考,你敢不应'是'么?校内一切,学生自然逐渐要毫不客气的来干涉你了。你不赞成,哼!你是他们拥着上台的,就得请你下台去。……小而县里的教育局长,大而省里的教育厅长,也可以运动学生帮助帮助的。不特如此,还什么长,什么长,甚至省长,也可以利用学生,更有什么运动什么风潮,也可以仰仗学生去鼓动。学生简直万能了。因为这些受教育的丘九,到底比他们的哥哥丘八能干些。所以无枪阶级没有丘八,利用丘九也可以得地盘、争饭碗。”

之所以学生万能,之所以当兵的搞不定学生,原因无非两条:一是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氛围中,知识分子是真正的天之娇子,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二是青年学生以爱国无罪作为护身符,致使执法机构投鼠忌器,往往不敢严厉镇压,而“军人不得干预政治”、“人民除現役军人外,非依法律不受军事审判”的法规条文,又束缚了国民党军队悍然镇压学生运动的手脚。

正因为如此,邱清泉第五军政治部才要穿便衣去闹西南联大的场子,才没有逮捕打首长的“暴徒”。 正因为如此,当这些便衣被认出来之后,学生们才会理直气壮地抗议军人的干涉。

对于丘九问题的产生,现代政治学家萧公权的观点是:“学校里的师生都是国家的人民,和其他人民一样受法律的保护与制裁,并不事受法外的特权。他们如果有犯法的言行,只要他们有法律上的'行为能力',司法机关应当加以法律的制裁。

这是司法机关职权范闻内的事,不是教育范围内的事。以往政府似乎不曾认清这个界限,有时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直接或间接干涉学校师生的生活。到了学生有违法行为的时候,却又不能让司法机关执法以绳。用这种办法不但不能发展国民道德和自治精神,反养成一些青年人蔑视法纪的习惯(社会人士称横蛮的军人为'丘八',放恣的学生为'丘九',不为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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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勇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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