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回忆录之2 笔者看见的农村现象
附:1969年笔者看见的农村现象。
20世纪70年代我国由于动乱工厂停产,商场的货架是空的。当时贸易活动处于停顿状况。
后来工厂恢复生产,市场供应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城市居民购买商品有定量限制,要使用各种商品的票证。比如布的量有限制,革命委员会给两个人配制的“布票”还不够卖一件服装。
厂家生产的服装款式也要被革命委员会限制,如果生产漂亮服装被民间组织(造反派)称为“奇装异服”。“红卫兵”学生组织在街上将人们穿的“奇装异服”销毁,因为美学被政治流氓指责是毒草,被列为资产阶级意识,,人爱美的天性被扼杀。人们只能穿白色、蓝色、黑色、绿色、红色。
话说:20世纪70年代农村妇女的婚姻状况:
当时村姑的命运分几个等级:
一、长得最漂亮的女人被当地的村官(大队长、书记、民兵干部、小队长,会计、出纳、保管、贫协干部等。)家人相中,当村官媳妇不愁吃穿,算是上等农村家庭。
二、相貌一般的村姑托媒婆挑选条件好的农民家庭(赤脚医生、乡村教师、厨师、木匠、铁匠、补锅匠、泥水匠、蔑匠、屠夫、裁缝、货郎、媒婆、接生婆、算命先生、风水先生、阉割家禽和动物的牵着种猪配种的什么匠、剃头的手艺人等,农闲时能打猎的,放养鸭群的、打鱼的、养蜂的、在粮食加工房干活的农工。)当堂客。她们的丈夫有微薄的副业收入,她们有钱买盐、酱油、醋、糖、火柴、土烟、土酒、干面。她们有钱请赤脚医生看病、过春节能买肉吃,扯几尺布给小孩做新衣,算中等农村家庭。
三、长得丑的村姑嫁给条件差的农夫生儿育女,她们生活贫苦,她们默默地承受饥饿、疾病、负债的煎熬,她们在白天同男人一道下地干繁重的农活,还要回家做饭,喂小孩,养猪。夜晚切猪草,煮猪食,洗全家人的衣服,缝补衣服到深夜,第二天临辰5点起床去挑木桶搬运井水,劈柴做早饭,算下等农村家庭。
四、有些长得漂亮村姑招矿工上门当女婿,她不嫌矿黑,她图的是丈夫每月有点现钱用,流传的说法是一工一农一辈子不穷,那是让村民羡慕的家庭。
五、军嫂:有的村姑几代人没有走出本县地界,如果当几年现役军人家属,能出远门去部队探亲开开眼见,丈夫复员时能得到几百元人民币,是一笔令别人眼红的巨款。
农村人向往到城市生活,为什么村姑不能到城市享受现代化生活,因为我国在19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城乡差别巨大,城市民能定量购买粮食和日用品,所以城市的男人不敢取没有《粮票》的农村姑娘,村姑只能替本地人敷衍后代。
由于农村女性嫁给矿工造成当地男女婚配比例失调,那些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农夫要到偏僻的山区找女人,甚至有几兄弟打光棍。
2009-12-14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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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军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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