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我初中毕业,既没高中可上,也没工作可做,挂在学校“待分配”。1970年初,老师奉命传达:六九届上山下乡“一片红”——我们这届学生全都到农村去。
该过的程序过完,到准备行装的时候了。书自然是要带的。除了《毛主席语录》《毛泽东选集》,我还带了当时报纸上号召学习的《反杜林论》等六本书。其实号召的对象并非我等乳臭未干之小儿,只是书店里只卖这类书。又从家中仅存的书中带了几本,有《叶尔绍夫兄弟》《三个穿灰大衣的人》《克雷洛夫寓言》等。各种书加起来,居然装了一纸箱。
1970年4月2日,在喧天的锣鼓声和震耳的人声中,又一列知青专车驶离上海。几天后,我们来到了黑龙江省甘南县一个叫做“后长发”的屯子。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节假日。晚上,凑在自制的小煤油灯下,趴在炕上看一会儿书,一时竟成了我和另两个同学的习惯。有时早上起来,会发现对方的鼻孔被熏黑了,相视一笑。
我对上面号召学习的六本书感到新鲜,挑了其中最薄的一本《国家与革命》先看起来。哎呀真难理解,周围也没人可请教,我看得很慢,积攒了一些问题后,我曾写信向《人民日报》社的编辑求教。结果可想而知,人家没理我。后来我想:大概我的问题太幼稚,人家不屑跟我说。知难而退,我转而去读家中带来的文艺书了。
这些文艺书是我压箱底的至宝,秘不示人。一怕被人知道影响不好,二怕被同学看到后要借阅,传来传去把它们弄脏弄坏(至今我还没改掉不轻易借书给人的毛病)。有时我会在心里想着它们,用思想抚摸一遍它们的封面;有时借整理箱子的机会,趁旁边没人,把它们捧在手里,翻一翻,过过瘾。
下乡不久,大队领导让我担任民兵副连长。我不喜欢“行伍”,还好,空挂一“衔”而已。不过也因此结识了一位县武装部的参谋,从他那里我借到了《红楼梦》。看完后,我把书收在书箱里,打算等有机会到县里开会时还给他。
转眼间,下乡后的第一个春节临近,我回上海探亲了。
刚到生产队时,我们被临时安置在马棚旁,等我从上海回米,住处搬迁了。我的东西也由没回上海的同学和一些当地老乡帮着搬了。我最关心我的书箱,恰恰就少了它!问谁谁都说没看见。我想象着不知谁家的墙上、炕上糊着从我的书上扯下来的纸;不知何人在用我的书页卷烟;不知是谁正惬意地栽歪(方言,即半躺半靠的样子)在炕上翻看这些书,心里真是不舒服。最让我烦恼的是,《红楼梦》也丢了。我上哪儿买这书去呀,想赔也赔不出。无可奈何,只得给那位参谋写信说明情况。那时他已转业回山东枣庄。他回信气愤地指责我,大意是我谎称丢书,实则想把书据为己有。百口莫辩,我只有保持沉默。买《红楼梦》成了我的心病。待到随处都能买到《红楼梦》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知青点。那位参谋的地址不知何时被我弄丢了,即使买了书也无法寄还他。这辈子我欠了笔书债。
有一年我回上海,借到一本《简·爱》,被深深地吸引。回到青年队(那时我们已与另一个大队的青年点合并),每天收工后,几个好朋友就围坐在炕上,听我讲《简·爱》。那时候的记性真好,简·爱和罗彻斯特的对话我都能复述出来。一连好几天,听的人和讲的人都得到了一种满足。队里的一个男同学,在上海看了《基度山恩仇记》,回来后也给我们讲。那报恩和复仇的情节让我们由衷地叹服。
那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看书已不再成为问题了。我常常想:但愿以后,永远不会再有缺书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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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锦文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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