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日本国内经济和军事的迅猛发展,并未能给整个国家带来社会和平与安宁:西方列强继续享受关税协定等不平等权利,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农业税捐沉重,占国家长年支出的70%以上;农民全部收获的60%~70%被迫上交;大量自耕农破产,沦为佃农或流落城市;工人遭受的剥削也同样惊人。以至于民众不断因生活极端穷困而掀起反抗斗争。 |
对甲午战争大历史而言,日本明治维新最重要的内容,无疑是目的坚定且数十年如一日的“殖产兴业”、“富国强兵”运动。
早在19世纪开国前后,日本幕府和各藩已有缫丝、纺织、酿酒、制铁、制蜡、捕鲸等传统手工业及上百个工场。
1850年,幕府采用西式技术制造火炮。1853年在江户建立“大筒铸立场”,生产小型铜炮。19世纪60年代以来,幕府先后向法国、美国进口了大量机床设备,建立起关口“铸铁所”、“火炮制造场”、长崎制铁所、神户海军造船所、江户船厂。1864~1865年,幕府从美、荷、英、法等国进口数百台机器,兴建起横滨制铁所和横须贺制铁所两个大型船厂。
与此同时,佐贺、萨摩、水户等藩,为抗击从长崎等港口登陆的海外侵略,纷纷从荷兰、法国等国进口机器,设立“精炼所”、“机械所”,建立反射炉、造船厂,1864年研制出西式大炮,并于次年制造出日本第一艘新式轮船。还有枪支弹药、地雷、鱼雷、刀剑、农具等。
明治政府通过戊辰内战掌握政权之后,1870年成立工部省,从中央政治层面大力推行“殖产兴业”方针,通过一系列举措扶持、促进国内产业——尤其是军工产业的发展壮大——
大力整合、发展国营企业
明治政府对接管的幕府和各藩实业,进行改造、充实和扩大。1868年4月,将关口制造所改为东京炮兵工厂。19世纪70年代初,从英国、法国、比利时引进机器和技术进行充实,增加板桥火药制造所作为其附属工厂。西南战争期间,又增设机械制造部门,后来又增加火炮修理业务。1868年,将横须贺制铁改为横须贺海军工厂。到1871年,该厂发展起炼钢、炼铁、蒸汽缸、铸造、船台、船渠等分厂,拥有机器116种,各种熔炉、铸炉50座,工人近1千人。1880年该厂造出了完全由日本人自己设计的第一艘军舰“磐城”。1870年,将长崎制铁所迁往大阪,改为大阪炮兵工厂。到1879年,该厂发展为拥有炮身、炮弹、炮车、火药和步枪修理五个车间。随后又引进欧洲近代技术,生产钢铜炮。1871 年,将从水户藩接管的“石川岛造船所”发展为海军兵工厂,生产和修理军舰及武器。1878年,又将萨摩藩的“鹿儿岛造船所”合并过去,并引进新式炼钢技术。
在整合、发展军工的同时,明治政府还以这些军工厂为基础,大力拓展民用工业。1869年,横须贺海军工厂为生野矿山研制出几十种采矿机和800多种生产工具,1880年又为爱知纱厂等纺织企业研制了水车动力涡轮机。大阪炮兵工厂为1883年创建的大阪纱厂生产了大量机床、齿轮和其他工具。明治政府利用当地的军工基础,成立了长崎和兵库两个造船局,用以修造船舶和各种机器。当局还以接管的佐贺藩机器为基础,组建了一个专门制造机器的赤羽工作分局。该局拥有各种机器设备139种。
为在纺织、水泥、玻璃、火柴、养马、养蚕、制茶等各工农业部门发展近现代企业、农场,明治政府还树立了四大纺织厂、三田育种场之类的“模范工厂”、“模范牧场”。
国企私有化,扶植大财阀
在19世纪80年代以前,明治政府主要采取通过国有企业带动和示范作用来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当局在1872年创立了国立银行,1873年推出“劝业政策”,通过“劝业贷款”等帮助华族和大小企业兴办和发展企业。其中,对三菱公司一家就放款180多万,占对特权阶层贷款总量的60%。19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明治政府一方面大量发放“创业基金”、“劝业基金”,一方面鼓励封禄改革后的大名和武士们,将货币俸禄和公债用于投资开办银行。
对国有企业的大量投入,使明治政府的财政压力逐渐增大。为紧缩财政开支,当局改变了国有企业带动和示范的方针,于1880年11月颁布条例,廉价处理国营资产。除军事和其他原因必须保留的企业之外,绝大部分国有企业都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私人:
投资62万元(日元,本节下同)的长崎造船厂,连同4。4万元的库存,以9。1万元卖给了三菱;投资59万元的兵库造船厂,以1成的价格卖给了川崎;投资18。9万元的品川玻璃厂,以25年分期支付8万元的方式卖给了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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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华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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