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历史频道专栏作者王者不臣供稿)
明朝末年的辽东战事持续了四代帝王,即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其中前三年(1618年—1621年)为明朝迅速丢失辽东的阶段,分别发生在万历、泰昌、天启三朝。之后进入了一个相持阶段,共有七年(1622年—1629年),分别在天启和崇祯两朝。相持阶段结束以后整个辽东战局开始了急转直下,标志着相持阶段结束的事件是崇祯二年(1629年)的“己巳之变”。
所谓“己巳之变”是指崇祯二年(1629年)十月,后金皇太极绕道蒙古抄袭京师,不仅入关劫掠,还占领了关内多座城池,战事由此从辽东扩大到了关内。此后,辽东战事对于明朝来说再无前方后方可言,不仅京师和关内腹地直接暴露在后金的攻击之下,就连宣府、大同这些军镇也遭受后金的袭击,整个北方的九边重镇都受到威胁。
“己巳之变”发生以后辽东局势骤然突变,成为了结束相持阶段的拐点,而震惊朝野的“毛文龙案”和“袁崇焕案”也发生于“己巳之变”前后。
此两案的核心人物都是当时明朝辽东地区位高权重的军政首脑,同时又都是极富争议性的人物,两案案情不仅连环相扣,且部分案情至今还扑朔迷离,又由于当时军情变化的错综复杂,故而形成了太多的迷局和疑惑,以至于两案现在都还是存在着截然相反、针锋相对的不同解读,因此成为了的历史疑案。
由于两案在历史上并没有获得过充分的讨论,而仅是以持不同意见的双方分别强调自己的观点为主,所以两案在各种相关史书里被赋予了许多不同的解读,这些解读之间的差异非常大,很多评述根本就是完全对立的,本文将两案作为考辨的主题就是力图将其中一些部分案情厘清,并借此机会将部分史料呈现到大家面前,以这样的形式提供一个探讨的平台,跟大家共同交流。
在进入具体探讨之前,我们先就案情来个总略的介绍。崇祯二年(1629年)“己巳之变”当中崇祯拘捕了时任蓟辽督师的袁崇焕,之后进行了数月的审讯,在会审以后形成了定案,最终以如下罪状处决了袁崇焕:
○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崇祯长编》卷三十七,崇祯三年八月癸亥,汪楫本】
蓟辽督师袁崇焕的“种种罪恶”里只有“以谋款则斩帅”才是指的“毛文龙案”,牵涉此案的还有首辅钱龙锡。当时袁崇焕、钱龙锡同时被指控两项罪状,一是“谋款”,二是“斩帅”,所谓“谋款”就是私下密谋与后金议和,所谓“斩帅”就是谋害了毛文龙。“以谋款则斩帅”加到一起就是指控他们二人因私下与后金议和所以谋害了毛文龙。袁崇焕的结局是凌迟处决、传首九边,首辅钱龙锡则是论死,以下是《崇祯实录》的记载:
○癸亥,杀督师兵部尚书袁崇焕,处以殊死。上御暖阁,辅臣成基命等入对。久之,出御平台,文武诸臣俱入;谕曰:『袁崇焕付托不效,专事欺隐。市粟谋款不战,散遣援兵,潜移喇嘛僧入城,卿等已知之;自当依律正法。今特流其妻子、兄弟,余不问』。辅臣顿首谢。崇焕,藤县人;万历己未进士,素以韬略自诩。迨督师出镇辽东,其入援时,三日五赐金、币宣劳,亲为饮至;而迁延不战。至擅杀毛文龙,朝议纷纷,以致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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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者不臣
编辑:
王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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