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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一位举足轻重而又备受争议的人物,在历史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思想界的拨乱反正,加在陈独秀头上的一些不公正的帽子逐渐被摘除。例如,1991年修订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中,把1952年版中关于“汉奸托派”的注释,由“是一伙无原则的和无思想的暗害者、破坏者、侦探间谍、杀人凶手的匪帮,是受外国侦探机关雇佣而活动的工人阶级死敌的匪帮”,修改为:“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共产国际内流行着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造成的。”这个解释可视为对陈独秀等托派成员“汉奸”罪名的平反。但是,究竟怎样看待陈独秀与托派的问题,仍然很受人们的关注。
陈独秀与托派是怎么结合的
1929年5月,陈独秀从留苏归国的学生手中读到托洛茨基论述中国革命的文章时,思想和情绪发生了变化,对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对自己的批评更加不满。
因公开反对斯大林、拥护托洛茨基而被莫斯科遣返中国的梁干乔、区芳、陆一渊等人,于1928年12月在上海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托派小组织,自称“中国布尔什维克列宁主义反对派”。起初,陈独秀主动要求加入这个组织,但遭到刁难。于是,1929年9月,陈独秀成立了第二个托派组织,取名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又称“中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列宁派”,他担任总书记。
由于陈独秀与中共中央存在一系列分歧,以及他积极从事托派活动,1929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开除陈独秀党籍的决定。由于陈独秀的特殊身份,共产国际于1930年2月8日,致电中共中央,要它转告陈独秀,给他一次去莫斯科“申诉”的机会。但陈独秀予以了拒绝。
1931年5月1日至3日,在托洛茨基的督促和陈独秀的协调努力下,托派组织的代表在上海举行统一大会,统一后的组织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大会选举产生了托派中央领导,由五人组成书记处,书记为陈独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