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会
1908年秋,孙中山在新加坡设立同盟会南洋支部,宣称“欲使南洋各处团体互相联络,以成统一”,委胡汉民为支部长,下辖南洋各分会。南洋支部实际上成为与东京本部并峙的中心。
这一时期,革命党人在经济上遭遇到极大困难。在南洋,因参加河口起义被逐出的人员达六、七百,要安排他们的生计。南洋革命党人为此焦头烂额,孙中山自己也常常陷入衣食不周的窘境。
在东京,《民报》经费支绌,章炳麟穷得并日而食,有时就靠啃几块麦饼过日子。
为了维持《民报》出版和筹措在江、浙等五省活动的经费,同年9月,陶成章改名唐继高,带着章炳麟所印《民报》股票数百张赴南洋筹款。到达新加坡后,住在《中兴日报》馆,撰文参加和《南洋总汇新报》的论战。同时向孙中山要求拨款三千元作为《民报》印刷费,并要求增加股款及维持费。孙中山和章炳麟不和,对章把《民报》办成“佛报”不感兴趣;陶成章支持章炳麟,孙中山对他南来活动也有戒心。因而,没有积极支持。最初,孙中山曾将自己的手表等物交陶成章变卖,其后,陶成章要求为他筹款五万元,孙中山即“推以近日南洋经济恐慌,自顾不暇,断难办到”。陶要求孙中山写信介绍他到各地筹款,孙中山应允了。
在光复会并入同盟会的过程中,陶成章的行动本来就是迟缓的。直到1907年1月4日,他才成为同盟会员。这时,更对孙中山产生了疑忌,便决计“独自经营”。他和在槟港当教员的原华兴会会员李燮和计议,印刷光复会盟书,准备在南洋大量发展会员。11月,陶成章至缅甸仰光,在《光华日报》发表记述秋瑾、徐锡麟起义的《浙案纪略》,以为宣传,同时,以江、浙、皖、赣、闽五省革命军布置决行团为名筹饷。发票正面加盖的是“浙江同盟分会”印;背面,陶成章声明:“光复会由来已久”,内地“更改为难”,为重新打出光复会旗号埋下了伏笔。
12月6日,陶成章带着孙中山的介绍函到槟榔屿筹款,不很顺利,该地华侨仅认捐三百元;到坝罗,亦仅认捐三百数十元。陶成章怀疑孙中山在暗中捣鬼,开始攻击孙中山。其后,陶成章准备向各地收款,再次向孙中山索取介绍函,孙中山没有给。因此,陶成章便去到爪哇泗水,在浙人王文庆等的支持下,成立光复会,和同盟会南洋支部对立。
泗水光复会成立后,各地分会陆续成立。新加坡参加者有许雪湫,文岛有李燮和及侨商曾连庆等。由于许雪湫等在黄冈起义失败后群居南洋,对孙中山及其左右采取的善后措施颇多非议,便大力支持陶成章,因此,南洋光复会中以潮州、嘉应人为多。
1909年5月,陶成章在文岛等地散布流言,声称孙中山将各处同志捐款攫为己有,家中发了大财,河口起义所用不过千余元等等。9月,陶成章去到槟港,纠合李燮和等五、六人,以川、广、湘、鄂、江、浙、闽七省同志的名义起草了一份《孙文罪状》,指责孙中山“谎骗营私”,有“残贼同志”、“蒙蔽同志”、“败坏全体名誉”等“罪状”三种十二项,并提出善后办法九条,要求“开除孙文总理之名,发表罪状,遍告海内外”。同时要求废除南洋支部章程,另订新章,使南洋各同盟会分会直属东京总会。《民报》已于1908年10月被日本政府封禁,《罪状》要求重开《民报》机关,附设旬报,凡《中兴报》发行的地方,该报都要“踪寻之而往”。《罪状》并诬蔑孙中山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贮款二十万,孙眉在九龙起造屋宇,孙中山汇款助建云云。陶成章还带着这份罪状赶赴东京,找到黄兴,要求同盟会本部开会讨论。
《孙文罪状》纯系不实之词。它得到了章炳麟和江、浙少数人的支持,但却遭到了黄兴等的坚决拒绝。黄兴、谭人凤、刘揆一联名发表长达千余言的致李燮和等公函,逐条为孙中山辩解。因此,黄兴也遭到陶成章的攻击。随后,在爪哇的陈威涛将《孙文罪状》印刷百余份,邮寄中外各报,将对孙中山的攻击公之于世。
当时,黄兴、汪精卫正在东京筹备续出《民报》。陶成章认为它只能为孙中山“虚张声势”,非先革除孙中山的总理职务不能办报。这一要求也遭到了黄兴的拒绝。陶成章便运动章炳麟刊印传单《伪<民报>检举状》,分送南洋、美洲各地,攻击孙中山“怀挟巨资,而用之公务者十不及一”。传单说:“昔之《民报》为革命党所集成,今之《民报》为孙文、汪精卫所私有,岂欲伸明大义,振起顽聋,实以掩从前之诈伪,便数子之私图。诸君若为孙氏一家计,助以余资,增其富厚可也;若为中国计者,何苦掷劳苦之余财,以盈饕餮穷奇之欲!”11月6日,保皇派的《南洋总汇新报》发表了这份传单。11日、27日、 29日,又分三天连载了《孙文罪状》,借机攻击说:“自革命邪说流毒南洋以来,一般之劳动社会,几于尽为所惑,诚足为风俗人心之大害。兹特将此传单录出,欲使华侨知革党之内容如是如是,则已入迷途者宜急早回头,将入而未入者更宜视之若挽。大之为国家培无限之正气,小之为华侨惜有限之资财。”与陶成章、章炳麟相呼应,在法国的张继则要求孙中山“退隐深山”,或“布告天下,辞退同盟会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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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新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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