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本来是个好典型。周总理专门总结过几条,特别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应当认真学习,发扬光大。但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毛主席号召全国学大寨,要树这面红旗,事情就走到反面去了。中国这么大,农村的条件千差万别,只学一个典型,只念大寨“一本经”,这本身就不科学,就不实事求是。何况这时学大寨,
并不是学它如何搞农业生产,搞山区建设,而主要是学它如何把阶级斗争的弦绷紧,如何“大批促大干”。大寨也自我膨胀,以为自己事事正确,一切正确,一贯正确,把“左”倾错误恶性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成为“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的工具。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看法呢?并不是因为我对大寨有什么成见,而是我到安徽工作以后,从农村的实际中逐渐体会到的。
1977年6月,党中央派我到安徽去当第一书记。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又是“左”倾错误的重灾区。“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推行“学大寨”那一套“左”的东西特别积极,农村的问题特别严重,农民生活特别困难,我又不熟悉农村工作,所以一到任就先下去看农业、看农民,用三四个月的时间把全省大部分地区都跑到了。
我这个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干部,虽然不能说对农村的贫困毫无所闻,但是到农村一具体接触,还是非常受刺激。原来农民的生活水平这么低啊,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不像个房子的样子。淮北、皖东有些穷村,门、窗都是泥土坯的,连桌子、凳子也是泥土坯的,找不到一件木器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呀。我真没料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我不能不问自己,这是什么原因?这能算是社会主义吗?人民公社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农民的积极性都没有啦?
当然,人民公社是上了宪法的,我也不能乱说,但我心里已经认定,看来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最重要的是怎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否则连肚子也吃不饱,一切无从谈起。粉碎“四人帮”已经一年了,当时党中央的口号还是“抓纲治国”。抓什么纲,还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粮为纲,人民公社那一套“左”的东西。
那几个月,我不开会,不作指示,不提口号,只是看、听、问。越看越听越问心情越沉重,越认定非另找出路不可。回来便找新调来的顾卓新、赵守一反复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决定派农委的周曰礼他们再去作专题调查,起草对策。随即搞出了一份《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常委讨论通过后,再下去征求意见修改。经过几上几下,拿出了一个正式“草案”。
“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产品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等等。现在回头来看,这些都是理所当然,毫不足奇的。但是在“抓纲治国”的时期,这些也成了禁区,成了“唯生产力论”,成了“资本主义尾巴”,要批,要割,要砍。我们的办法是,强调毛主席教导的实事求是,从毛主席亲自主持制订的“六十条”中去找根据。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这总是应当允许的吧。
我们当时的决心是,不管上面那些假、大、空的叫喊,一定要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切实实解决面临的许多严重问题。这样做,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听传达的人数之多,情绪之高,为多年来所未有,而且奔走相告,连最偏僻角落里的农民也知道了。但“左”的影响确实是年深日久,有些干部满脑子“阶级斗争为纲”,听到“六条”的传达竟吓了一跳。他们忧心忡忡地说:“怎么能以生产为中心呢?纲到哪里去了?不怕再批唯生产力论吗?”
1978年初,党中央决定召开全国“普及大寨县”的现场会议。实际上那时候我们已抛弃了“学大寨”的那一套,而且开始用行动批大寨了。按通知,这个会应该由省委第一把手去,我找了个借口没有去,让书记赵守一代表我去。我对他说,你去了光听光看,什么也不要说。大寨这一套,安徽的农民不拥护,我们不能学,也学不起,当然我们也不能公开反对。你就是不发言、不吭气,回来以后也不必传达。总之,我们不能只看领导眼色行事,必须对本省人民负责,在我们权力范围内做我们自己应该做、能够做的事情,继续坚决贯彻“六条”。
(万里文,摘自山东人民出版社《中国经验:改革开放30年高层决策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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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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