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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10年前干的这件事 浙江省委为何要重头纪念?

2016-07-22 18:26 新京报

原标题:习近平10年前干的这件事,浙江省委为何要重头纪念?

2006年4月,由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率先开始了建设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

7月15日,浙江省委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部署会,省委书记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代省长车俊主持。

夏宝龙指出,2006年4月,在习近平同志提议下,省委召开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十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取得了丰富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2006年4月,夏宝龙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

2002—2007年,习近平曾在浙江担任省委书记。2006年4月,在习近平的提议下,浙江省委召开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而今年,刚好是习近平提出“法治浙江”十周年。

刚刚过去的7月15日起,《浙江日报》连续4天在头版刊文,关注“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

15日该报评论文章中称:我们纪念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不是为了历数成就、洋洋自满,更不意味着可以从此一劳永逸、大功告成,“而是为了从十年探索中总结经验、寻求启示,推动法治浙江建设臻于新境。”

《浙江日报》头版连续4天报道“法治浙江”

7月15日,《浙江日报》以“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为主题,在头版刊发两篇文章,分别是《法治浙江砥砺前行——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实》和评论文章《法治之光,照亮浙江新征程》。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该评论文章署名为“之江平”。“之江平”为《浙江日报》笔名,取义“《浙江日报》重大评论”,据称“每篇文章都得到浙江省委宣传部的重视和指导”。

《法治浙江砥砺前行》一文,记录了浙江省委十来年“法治浙江”建设的一系列举措。文中提到,“2006年4月,浙江大地,春意正浓。由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率先开始了建设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

此前一天,7月14日,《浙江日报》在二版头条刊发《于细微处彰显法治精神》一文,从顶层设计、制度供给、行政执法三方面介绍浙江省法治建设,十年来“一茬接着一茬干”。

16日、17日、18日三天,《浙江日报》头版连续刊发系列评论文章,分别从重点工作建设、领导干部建设、群众日常生活三个方面,三论“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文中表示,“回顾过去的10年,几届省委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把法治浙江建设放到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战略布局中谋划和推动,在理论、制度和实践上结出累累硕果,让“法治浙江”的理念深入人心、外化于行。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八八战略”、“两富”、“两美”,均为习近平主政浙江时提出的重大发展方略。“八八战略”即进一步发挥八个方面的优势、推进八个方面的举措。2003年7月,浙江省委举行第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总结浙江经济多年来的发展经验基础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浙江省发展的“八八战略”。

10年前习近平曾力推“法治浙江”

  任浙江省委书记时的习近平

  任浙江省委书记时的习近平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法治浙江”十年前由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作倡议推出,浙江率先开始了建设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

2006年4月25日,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下,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部署。习近平指出,建设法治浙江,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

据报道,为了部署“法治浙江”,习近平在此之前曾做了多项调研。

2005年,浙江省委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习近平亲自主持,并专门成立了建设法治浙江工作筹备小组,着手开展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工作。此后的一年多里,习近平先后深入全省各地40多个乡村、社区和单位,就法治浙江建设开展专题调研。

2005年12月31日,浙江省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设法治浙江工作。2006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浙江省委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谋划和理清了建设法治浙江的思路。2006年4月25日,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2006年7月,习近平还在《浙江日报》发表《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浙江”》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写道: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着力提高社会各方面人员依法维权、依法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社会风尚。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十八大后,“法治”一直是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核心关键词,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则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并通过了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议。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不久,习近平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其中的一个“全面”。习近平还就“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的作用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2015年4月,《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出版。在《摘编》第二部分,习近平还论述了“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这是党和法关系问题上的一个认识障碍,有些别有用心的人热衷讲“党大还是法大”,以为打到了我们的软肋上。其实,既然党和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就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这是一个伪命题,是一个政治陷阱。现实中存在的,容易与“党大还是法大”搞混的,倒是有一个“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是一个真命题,恰恰是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撰稿:新京报记者许腾飞 实习生何强 校对:陆爱英

编辑:王晓琳校对:陆爱英

责编:杨嵩孛 P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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