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揭“僵尸肉”报道或为假新闻:“逆转”还是“洗地”?

作者:谭万能

2015-07-10 第347期

7月10日,一篇题为《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的文章,刷爆朋友圈,该文向此前多家接受过走私冻肉采访的机构求证后认为,在查获的走私冻肉中,不少是冷冻了三四十年的肉制品(即所谓“僵尸肉”),可能是虚假报道。但今日则有人声称广西区食药监局局长韦波,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已承认广西存在冷冻数十年的冻肉被走私入境的情况,认为前文是“洗地文”。

今年3月,广西防城港曾公开销毁部分查获的走私冻肉

7月10日,一篇题为《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的文章,刷爆朋友圈,该文向此前多家接受过走私冻肉采访的机构求证后认为,在查获的走私冻肉中,不少是冷冻了三四十年的肉制品(即所谓“僵尸肉”),可能是虚假报道。

但今日则有人声称广西区食药监局局长韦波,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已承认广西存在冷冻数十年的冻肉被走私入境的情况,认为前文是“洗地文”。

该文作者、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婉拒了对“洗地”一说的回应。但他在前文中,通过采访核实,认为“僵尸肉”这一说法缺乏明显证据。相比对冰冻数十年的陈年冻肉流入市场这样的“噱头”,走私冻肉本身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李兴民也表示,走私冻肉,不管是保质期内还是超过保质期的,抑或是所谓“僵尸肉”,在走私的过程中,若不能严格保证冷冻储藏条件,则可能出现微生物感染,肉质变坏等问题,这样的肉流入市场,不可避免带来食品安全风险。

冻鸡爪是最常见的走私冻肉

“僵尸肉”报道缺乏物证,或存在但不普遍

洪广玉通过对此前“僵尸肉”报道涉及的长沙海关、南宁海关以及南宁市公安局等机构采访核实后,发现上述机构均未在采访中提及“封存三四十年的肉”,而近期关于走私冻肉报道中,提及的有储藏年份远达1967年的陈年凤爪,其实源自2013年的一则关于走私冻鸡爪的报道,即当年轰动一时的“史上最老鸡爪”。

“僵尸肉”的称呼始于6月23日,新华网发布稿件《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称在6月的海关打击冻肉走私的专项行动中,有“80后”缉私人员在广西某口岸查处了一批比他年纪还大的“70后”冻肉。

但这一说法遭到洪广玉的质疑,与长沙、南宁两地的海关联系后,对方均表示未发布过类似消息。新华社稿件中也未出现明确标示为“70后”冻肉的相关图片。

6月30日,新华社广西分社就全国集中打击走私冻品活动进行报道时,提及“此前,南宁市警方在查获一批走私冻品时,发现其中一些鸡爪包装袋上印制的包装日期竟然是三四十年前,其中时间最长的包装日期显示封存于1967年”。

这其实是对2013年轰动一时的“史上最老鸡爪”报道的引用。这则报道同样来自于新华社,题为《史上最老鸡爪"生"于1967年——揭秘走私入境冻品加工黑幕》,称“今年(2013年)5月,南宁市警方曾在一窝点缴获20多吨假冒伪劣凤爪……民警发现其中一些原材料(鸡爪)包装袋上印制的包装日期竟然是三四十年前,其中“资历”最老的鸡爪,包装日期显示封存于1967年。”

遗憾的是,作为“关注‘史上最老鸡爪’”系列报道的开篇,这篇报道并未提供“最老鸡爪”的照片物证。但随后这一话题被各家媒体竞相报道。

洪广玉向南宁海关、公安和广西区食药监等部门核实后,对方均声称未发布过类似信息,“可能是媒体自己发掘的”。但广西区食药监局局长韦波2015年2月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曾表示,“走私(冻肉)数量很难统计,主要是跨境牛肉、冷冻鸡爪等肉类。这些牛肉,不少冷冻多年,甚至数十年,可能存在变质问题。”

广西区食药监未就此问题进一步解释,尚不清楚韦波的说法,是基于食药监的执法记录,还是基于前述“史上最老鸡爪”报道。

参与多次南宁市打击冻品走私活动,并对部分收缴封存走私冻品进行处置的南宁市打私办则对凤凰网表示,在对走私冻品进行查封时,没有明确发现冷冻数十年的过期冻肉,“即便有,也不会太多”。

而《新京报》等对“僵尸肉”的报道则称,超期冷冻的“僵尸肉”或来自“过期战备肉”,但其报道也显示,各国的“战备肉”,也遵照不同的肉类冷冻保质期,会定期更换,会否因此出现冷冻数十年的“僵尸肉”,也缺乏证据。

不过国外曾报道过一起“僵尸肉”走私案例。据俄通社-塔斯社2010年1月报道,俄罗斯内务部经济安全局曾在别尔哥罗德州破获一起肉制品走私案,在冷战期间储备、冻龄超过30年的“战备肉”从美国、巴西、比利时、加拿大经乌克兰走私入俄,调查显示这些肉冷冻于1974年。

走私冻肉的运输储存条件往往很恶劣

走私冻肉本身才是食品安全大问题

冻品走私进入中国,其实是一个屡见不鲜的话题。但其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并未得到足够重视。

早在2004年,江苏南京就破获一起总重达212.49吨,来自禁止入境的国外疫区的冻鸡爪、冻猪手等冻品的走私案件,所涉物品最后全部被深埋销毁。

此后类似案件愈来愈多,尤其以广东广西等地区为最。2011年3月9日,南宁海关等相关部门经过长期侦查,破获“3•9”走私冻品大案,涉案金额惊人。该案走私团伙自2008年3月至2011年3 月,共走私冻品32107吨,案值5.66亿元,涉税8130万元,共19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经济参考报》2012年的调查显示,中越边境的冻肉走私已经形成“国外-香港-越南芒街-东兴-全国各地”的走私链条,在这一链条中,货品从国外到越南芒街都是正规的国际贸易,货主直接进行国际订购,走私主要发生在从越南芒街到中国东兴这一环节之中。

这一环节也正是近期媒体广为报道的。据南宁海关统计,仅今年前4个月,就在该走私链条上,查办涉嫌走私肉类案件180起,案值6.34亿元。

正也是上述走私环节,带来食品安全上的巨大风险。抛去“僵尸肉”的噱头,新华社6月23日的稿件,也提到在分装走私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冷冻条件,这些冻肉会出现解冻,乃至出现腐败变质、发黑发臭等现象,运到目的地后再重新冷冻,“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不堪想象”。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李兴民李兴民对凤凰网表示,虽然各国对肉类食品的冷冻保质期都有规定,但如果在严格的冷冻条件下长期保存,冻肉至少不会出现微生物感染,进而导致腐烂变质的状况。

但长期冷冻储存会导致肉品出现诸如失水变干、脂肪氧化、蛋白质变性等问题,但实验室不会把肉类储藏数十年的时间,如果真的有按要求冷冻储藏这么多年的“僵尸肉”,会否带来对健康有害的变化,尚不可知,但肯定不适宜用于食用。

如果原本按照要求进行冷冻的肉类食品,在走私的过程中,冷冻的温度发生变化,出现了解冻,乃至直接与外部环境接触的情况,则不管是保质期内、超过保质期、抑或是“僵尸肉”,都可能因此变质,导致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而如果这样的冻肉进入流通渠道,则可能引发更多食品安全问题。

(凤凰网:谭万能 tanwn@if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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