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泰国到希腊:受伤害的民主
2009年01月13日 08:28上海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2008年国际政治事件中,骚乱是一个必须提及的主题。

10月,泰国爆发反政府示威并引发大规模骚乱,人民民主联盟率领成千上万的黄衫军占领曼谷两座重要机场,导致几十万外国旅客滞留,总理颂猜被迫从被包围的议会大厦逃出。12月,一名希腊“90后”少年的死亡引发了一场波及全国的大骚乱,无政府主义者们攻击政府部门,外交部也被纵火,警察部门甚至用光了库存的催泪瓦斯,孕育了伟大古代民主思想的这个国家被骚乱和罢工湮没。

两场骚乱的原因各异,泰国黄衫军一心要将他信的妹夫颂猜从总理宝座上拉下来,而希腊无政府主义者们更多是被政府的腐败所激怒、被因经济危机导致的失望情绪所左右。但不管原因是什么,有一点却是两者共同的特征,对现存秩序不满的民众没有遵循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去实现政治秩序的改变,而是急不可待地去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其方式是拿起原始的武器,用原始的方式去实现心中的“理想国”。正如一些亲身参加了希腊骚乱的年轻人被骚乱过后的破败景象所震惊后表达的一样,这些天真的人民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捍卫民主的行动变为了“暴民政治”。其后果是泰国旅游业遭受重创,而希腊经济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雪上加霜。

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专制堡垒,震撼了整个欧洲。那种巨大的力量固然让人类感到鼓舞,但其破坏之巨也让许多保守思想家感到担忧,并对其激进的方式和恐怖的手段表示了谴责。个人主义的盛行割裂了由传统集体主义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正如19世纪20年代的圣西门主义者所言,个人主义使得社会单子化和无政府化。个人主义的核心是对个人权利的追求和保护,而单子化的社会由一个个追求自我权利和利益的个人组成。个人不断伸张自身权利,而政府一退再退。当民众陷入集体非理性时,巨大的破坏力就会由大量单子的聚合而瞬间爆发。于是一次次类似法国大革命的“暴民政治”不断上演。

民主是解决公共问题的有效方式,其遵循的原则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但民主同样是脆弱的,它无法准确判断自己捍卫的民众会不会为了某种理念或利益而将自己绑架。泰国和希腊发生的骚乱都具有同样的特点:以民主之名行破坏之实。那么如何防止对民主的绑架呢?需要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英国学者曼宁强调,民主需要自由与秩序的平衡。而秩序由什么保证?答曰:法治。

民主制度的建立必须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础,更需要以法治精神的深入人心为依靠。公共事务的解决采用民主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对个人权利的侵害,而当出现对决策结果的不满或对立时,异议一方或冲突各方同样应该通过民主方式解决争端。这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的结果,同样也是民主精神的体现。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在论述民主实现的必要条件时强调了民主法制精神深入人心的重要。既然选择在民主框架下博弈那么就应该遵守必要的游戏规则。正如小布什和戈尔争夺总统宝座时发生的一样,戈尔的退却被解释为对民主和法治的尊重。而泰国和希腊发生的事情不但毫无半点民主法治精神可言,甚至已经触犯了基本的法律条文。

达尔还谈到了民主实现的另一大条件:社会不能存在明显的群体对抗。而观察新兴民主国家中出现的种种“暴民政治”,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明显的对抗,泰国民众以挺他信和反他信划分为两派,乌克兰的颜色革命也以党派标准划分为不同标准。当对抗激烈时,对抗的方式就很容易溢出民主框架规定的“红线”,造成对民主和法治的伤害。

民主可以凭一部法律而得到形式上的确立,但维护民主却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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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亮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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