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女被拐数一年暴涨4倍 以为来中国就幸福
2010年02月02日 02:08中国经济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云南省公安厅打拐队队长李顺琼向记者透露,被拐卖到中国的缅甸女子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只有11岁,亲姐妹同时被拐卖的情况时有发生。李顺琼曾去过众多省份解救被拐“缅女”,在她看来,解救工作意义重大,但是困惑也不少。“有时候,一起解救回来好几个“缅女”,我们女干警和她们都是手拉手走路的,这看似‘亲密’的举动,其实另有深意:我们是怕她们逃跑。”李顺琼告诉记者,一些“缅女”不愿意被解救回国,她们中有的已经和他的“丈夫”有了小孩;有的产生了感情。有些“缅女”是哭着离开买主家的,有的在解救途中又跑回了买主家,有的甚至拼命抵抗,死也不愿意回国。

“但更多被拐卖‘缅女’的经历非常悲惨,曾经有被救出来的缅女哭着给我们下跪,表达谢意,也有‘缅女’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来中国了。被骗的‘缅女’,大多数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农村女孩,也有大学生、技校学生被拐卖到中国的。”

李顺琼告诉记者,打拐工作干时间长了,会产生“职业病”, “我都做下病了,走在大街上,看见缅甸女子和中国人在一起,就会想,这个‘缅女’不会是被拐卖了吧?”

跨境打拐:艰难中前行

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董家禄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2007年12月,按照国务院制定下发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担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建方担任副组长,省直3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云南省预防和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深入开展反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董家禄表示,近年来,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已成为影响东南亚特别是湄公河流域国家妇女儿童安全的国际问题。云南省边境一线公安机关积极加强与邻国警方的警务合作,与老挝、缅甸、越南等国边境地区警方建立情报信息交流、会谈会晤、办案协作等机制,共同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2005年至2009年底,全省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5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26名,摧毁犯罪团伙121个,解救被拐妇女835人。

“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光靠公安部门去打击跨国拐卖,还远远不够,必须要有一个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拐卖人口犯罪活动,比如民政部门、妇联、法院等单位应积极参与进来。”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二处钱亚靖副处长对记者说。

他表示,《刑法》第241条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到,此法律规定有利于被拐妇女儿童的正常解救工作,但是,对‘买主’却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客观上造成对买方市场的打击不力,导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屡打不绝。”

董家禄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打击跨境拐卖妇女犯罪面临两个难点:

一是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多属团伙作案,犯罪成员众多,且多是单线联系,加之被拐妇女经多次转卖等因素,给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二是办案周期长,警力不足、经费不足。因为拐卖妇女犯罪流窜作案特点突出,犯罪战线长,公安机关跨省开展调查、抓捕、解救等工作涉及地区多。

“面对越来越多的跨境拐卖妇女案件,我们感到压力重重、责任重大,但不管面临什么样的困难,我们都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董家禄表示。

被拐“缅女”笔录

——我叫义义野,牙岂族,今年19岁,家住缅甸木果木那木达村。2009年7月2日,我表姐邓几把我带到瑞丽,说是要给我找个赚钱的工作。在瑞丽,表姐把我交给了一个中国姐姐。我和这个姐姐坐了两天的火车,又坐汽车,来到了一个房子。房子里有2个男人1个女人,姐姐指着其中一个男人对我说,以后你就是他老婆了,跟他好好过日子吧,我当时吓坏了,就哭了起来。我求那个姐姐带我回家,可是她不理我,后来,我看见那个男人把很多中国钱交给姐姐,那钱是红色的,一捆一捆的,像红砖一样。

那天晚上,我就成了那个男人的老婆,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多大年纪。后来,我偷偷给家里打电话,再后来,警察来了,把我送来了这里(瑞丽市公安局)。

——我叫万美玲,20岁,家住缅甸仰光。2009年10月,一个缅甸男人说可以帮我在中国找到好工作,把我骗到了中国。一个中国男人把我关在很黑的屋子里,先是用绳子绑着我,让一个一个男人在窗户外面看我。我哭得眼睛都肿了,那个男人见我总是哭,就开始打我,我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是伤……警察把我救出来后,带我去医院治病,后来我知道我得了肺结核,治好病我就被送到这里来了。我一句中国话都不会说,别人也听不懂我说的话,我都快疯了,那天在医院里,警察让我听手机,里面有人用缅甸话问我叫什么名字,听到我熟悉的语言,大哭起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后来我知道,那个说缅甸话的人,就是这里的孟姐姐。

——我叫格里里莎,37岁,家住缅甸仰光。2006年5月,我被卖到了中国福建的农村,给一个农民当老婆,那个人又老又丑,对我也不好,总是把我关在屋子里不让我出去。有一天我趁他不注意跑了出去,我坐汽车到了泉州市,在长途汽车站,我认识了一个姓张的中年人,他每天骑摩托车拉客挣钱。他把我带回家,我就和他过日子了。2008年2月,我为这个男人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我要被送回缅甸了。我惦记在福建的丈夫和儿子,我不想回去。但我知道,在缅甸我的家人也很想我,我也想他们,这真是太痛苦了。

——我叫米佳也,19岁,家住缅甸木姐。2009年6月,我和同村的3个姐妹还有另外3个缅甸女孩一共7个人,被4个男人2个女人带到了中国,本来我们说好了要来打工的,但是晚上的时候,他们把我们锁在屋子里不让出去,我们就怀疑是被骗了。后来一个姐妹偷听了那些人说话,才知道我们要被卖到别的地方给中国人做老婆。半夜的时候,姐妹们一起用力,把门锁撬坏逃了出来。刚到外面,我们就被那些人发现了,于是我们在黑夜里四散逃跑,我和别的姐妹跑散了,就坐在一家饭店门前哭,被好心人送到了政府……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郑永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