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玄机
王芬的档案关系为何为“王芬”所有?
在“王芬”的档案中显示,其调到二高的证明人是杜房建、杨全河,两位都是现在虞城二高的老师。11月4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杜房建,他说镇里固中学确实有个叫王芬的老师,至于证明其调动情况,已经记不太清“得回忆一下”,而杨全河则未能联系上。
时任虞城县镇里固中学校长的马某先是不接电话,后来干脆转为秘书台。马某原先是镇里固中学校长,2004年8月调至李老家镇中心学校任校长,今年调至虞城县仪器站任站长。
虞城二高的党委书记杜致河告诉记者,两个王芬都没见过。
虞城县教育局局长张洪涛说,因为王芬被清退在先,所以给“王芬”可乘之机。
不过,洞悉2004年王芬清退前后的一些人事关系,或许能看出其中玄机。
据调查,“王芬”的丈夫在2004年任镇里固乡领导职务,其亲戚在虞城二高任职。
尽管虞城县有关部门对“王芬”分身事件表示不知情,但有关情节显示,有些部门在更早时候就掌握了一些情况。
王芬告诉记者,今年8月,虞城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存领向某电视台记者出示过一份2004年“王芬”丈夫签名的问讯文本记录,“王芬”的丈夫向有关部门证明他的妻子叫“王芬”。
对此,王芬推测,当时她四处讨“说法”时,可能惊动了一些人,于是就进行了一番调查。不过整个过程和结果王芬都一无所知。
身陷尴尬
“王芬”冒领工资在虞城县坊间几乎人人皆知,但当地有关部门对此却不愿多说。
近日,记者向调查此事的虞城县纪检委有关人员了解此事,被告知“不知情”。
据知情人透露,虞城县纪检委对“王芬”涉嫌冒领工资一事已作出处理:让其退还5年来冒领的工资,“免掉”其虞城二高的老师岗位。“王芬”在统计局的岗位和待遇没有变动。
真相大白天下,王芬却乐不起来。她曾要求县纪检委出示书面处理结果,“要盖有红章子”;她还提出,既然“王芬”的档案关系仍在,她就有权利恢复身份重回老师岗位。“最低要求是,如果恢复我的身份,我连这几年的‘闲置’都不索赔了。”王芬说。但是,无人理会她这一要求。
8月中旬,在王芬讨要“说法”期间,虞城县司法局的两名人员私下约她见面,进行调解。他们向王芬出示了一份保证书,这份保证书以王芬的名义起草,内容是自愿接受“王芬”提供的补偿(1万元,记者注),但王芬须保证在签此保证书之后不再作任何追究。
保证书的落款是保证人王芬和中间人。协调地点就在停在王芬楼下中间人的车里。
面对1万元现金,王芬再三推托,并执意不签字。后来,王芬转念一想,把保证书签了,然后拿去偷偷复印,和钱一起留下来算是个“证据”。如今,钱还原封未动。
王芬试图通过找律师打官司,帮她赢回曾经丢失的“档案关系”。她找过两个律师,但对方一听到“王芬”的来历,都不愿意接活儿。
“我的人生被她偷走了!”王芬说,她觉得自己最宝贵的阶段已经失去,她不知道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下去。(记者 杨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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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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