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内勤主任开枪自杀续:单位账目没问题
2009年10月23日 03:10新文化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现场回放 监控显示 自杀前吸烟踱步

■死因初探 账目没问题 或因家庭矛盾

周艳新的死因是否与账目有关?崔涛介绍,事发后,联社立即组织人员对周艳新负责的业务和账目进行清查,“事实证明,信用社的账目没有任何问题。”

记者昨日到达信用社时,二楼几间办公室内都有人员在翻阅账目。工作人员说,省及长春市信用联社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几天。但崔涛否认了此情况与周艳新事件有关,“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是信用社的常态工作,联社对于各信用社的账目检查也十分正常,与这件事情无关。”

崔涛说,到周家慰问时了解了一些情况,“现在看来,他的死主要是因为一些家庭矛盾。”

“这孩子性格比较内向,事发前几天都没觉得他有什么反常的。”昔日的同事们回忆。

■记者探访 家人悲痛拒绝采访

据了解,周艳新的父亲是金融系统退休职工,周艳新去年刚刚结婚,妻子也是榆树信用系统的职工,家庭条件不错,什么事情会给周带来如此巨大的心理压力?

记者昨日找到周家,附近居民们此前对周艳新没有什么印象。周家大门虚掩着,里面传来抽泣声、说话声。记者轻轻叩门,房门开了道缝,马上能感到一种悲凉的气氛。

一名中年男子探出头来,房里聚集了不少人。得知来慰问的是记者,男子沉痛地说道:“现在家里很乱,什么都不能说,等事情过去再说吧。”随即关上房门。

“信用社副主任开枪自杀”续

■聚焦枪支 他负责保管枪支 有持枪证

用来保卫信用社安全的枪支因何成为周艳新的自杀工具?

崔涛和信用社副主任王兴民等人介绍,因为信用社内有金库,专门配备了防暴枪,每天晚上放在值班人员那里,白天由周艳新保管在保险柜里。“信用社内的每个值班男职工都有持枪证,周艳新也有,并且只有他可以保管、护理枪支。”

记者提出看看周艳新的持枪证,被告知“死者遗物由警方暂为保管”。记者在榆树市公安局了解到,信用系统为保卫需要,办理了“公共持枪证”,在信用社内使用,由保卫值班人员所有。

记者咨询了长春几家信用社,得到证实。本报记者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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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季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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