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从何而来?谁又是导致“潜规则”盛行的罪魁祸首?
网友“上网评新闻”如此解读:许多“潜规则”可以说是封建陋习的延续,在各种“文化人”、传媒、影视作品中一遍一遍从不同侧面加以渲染下,越发深入人心,甚至成为部分人的自觉自愿,严重浸蚀着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核心价值。
《燕赵都市报》的一篇文章认为,因为产生的土壤不同,“潜规则”的社会危害程度各异。比如娱乐圈里流传得纷纷扬扬的“潜规则”,不过是给人饭后的谈资和流言的种子。与之相比,消费领域里的“潜规则”实属民愤极大者,它不仅侵犯某个或者某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其潜在的受害者。
网友“东北老人”则认为,“潜规则”之所以盛行,并不是没有“明规则”,多半是“明规则”执行不力或者是不够透明、清楚,公众对此不买账。久而久之,明规则成了摆设。如果这种状况持续的时间再长一些,难保“潜规则”架空了明规则而变得堂而皇之,那才是最可怕的。
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北元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数年来的司法案例充分阐释了这样一个事实:“潜规则”的热衷操持者所倚仗的,就是消法的疲软。我认为应当尽快转变过分依赖行政部门监管的治理理念,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产品质量安全模式,立法赋权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权利。
破除“潜规则”迫在眉睫
最近,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陈家林、张国立、阎建钢、郑晓龙、唐季礼、高希希等近百位重量级导演齐聚一堂。委员会公布了“中国电视剧导演宣言”,称将对包括“潜规则”在内的一些不良现象通报曝光,坚决制止行业内的歪风邪气。
对此,不少网友对电视界的这一表态表示支持的同时,冀望各行各业的“潜规则”都能引起各界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予以彻底破除。许多网友表示,官场“潜规则”与消费“潜规则”危害更大,理当比文化娱乐界行动更迅速,措施更得力,治理更果断。
网友“情系九州”就表示,清除官场“潜规则”是最需要勇气的,如果连官场的潜规则都消除不了,其他行业就更不用说了。“潜规则”是“月光”下的行事规则,领导干部如果按这样的规则行事,那不只是其行为不够光明正大,其灵魂也显得龌龊,离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品质相差甚远。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借此机会检查一下自己是否有按“潜规则”做事的行为和想法。毕竟再好的规则,也得靠干部来推行,干部队伍的道德状况好了,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才能真正好起来,“潜规则”自然也就没有用武之地了。
网友“晓琳”直言:所谓潜规则,实质上是社会的毒瘤,不清除这些所谓的潜规则,社会风气难好转。
其实某些“潜规则”的背后也隐藏着更大的“规则”——相关部门的失职失责甚至是包庇纵容。网友“乔志峰”对于破除“潜规则”有着自己的见解:要想破除“潜规则”,不仅要加强整个社会的舆论导向,更要从制度上着手,在容易出现潜规则的领域、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而破除“潜规则”时更怕遇上“潜规则”,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潜规则”,不能忽视其背后的腐败分子,必须先将不按明规则办事的人清理出去。
“关键是把潜变成显!只有公开在阳光下的权利使用才能避免潜规则!”一位网友建言,治理“潜规则”,既要加强道德自律,更要完善体制和机制,依法治理“潜规则”。
“在中国这样的熟人社会里,谁都会或多或少受到无所不在的潜规则的影响,谁都明白,打破潜规则是要付出代价的。消除潜规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但一个健康的社会,却是不会让潜规则大行其道的,因为它从根本上与法制社会格格不入,是对法律制度的蔑视,危害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必须遏制根除。”网友“王湘江”如是说。
作者:
前卫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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