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给弟弟捐肾遭监狱拒绝续:司法部正在研究
2009年06月02日 03:51长江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专家解读

进行手术是完全可行的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源波称,根据国务院2007年5月1日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第八及第十条之规定,马启征捐献肾脏器官,是在自愿、无偿原则上,向“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捐献活体器官”,属于条例许可的范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乔新生认为,人情无外乎法律,法律无外乎人情,马家所面临的这种情况没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进行手术是完全可行的。

乔新生说,做手术不一定非要保外就医,可以采取人道主义的做法。“罪犯在承担刑事责任时,其民事权利并未被剥夺,如果受益人家庭困难,可以通过申请社会救助来解决。”乔新生说。

◇相关新闻

聋哑少女患白血病 狱中哥哥欲捐骨髓

本报讯(长江商报记者 孙明 通讯员 刘桑萍 实习生 黄敏)“女儿的命运本来就坎坷,现在又得了这样的重病,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武汉市花山镇19岁聋哑少女孙秋妹身患白血病,面对巨额医疗费,孙家人一筹莫展,一边四处筹集手术费,一边打算让其在监狱服刑的哥哥晓勇(化名)进行骨髓配型。黄州监狱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同意了家属的请求。

同时,花山派出所民警也多方牵线搭桥,发动社会力量为其捐款。

聋哑少女身患白血病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洪山区花山镇花山村桥头孙湾。孙秋妹的母亲魏红珍告诉记者,1990年小秋妹出生时,一切都很正常。但秋妹1岁多时,家人发现她没有听觉,也不能说话。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秋妹12岁时,家人才将其送往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

小秋妹的成绩很好,而且非常喜欢舞蹈。但就在2007年参加一次演出前,孙秋妹突然在学校里失踪了。家人四处寻找,一直没有消息。

今年元月份,孙秋妹的堂姐在网上收到了孙秋妹留下的信息,得知秋妹因白血病进了医院。

孙宗于事后了解到,当年女儿在学校里被人骗走,幸好在武昌火车站被一名山西男孩解救了出来。 后来女儿就跟着这个男孩到山西去打工。去年年底,孙秋妹突然感觉半个身子不能动弹,后被医院诊断为白血病。

服刑哥哥欲为其配型

今年3月,父母将孙秋妹接回了武汉,住院一个月就花去了两三万元。治疗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孙宗于想到了儿子晓勇(化名)。

1989年出生的晓勇自中学毕业后就没有上学。2007年2月,他在关山中学附近“擂肥”抢夺他人30元钱,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3月,孙宗于到黄州监狱探监时,将孙秋妹患白血病的情况告诉了晓勇,并希望监狱方同意晓勇为妹妹进行骨髓配型。随后,黄州监狱向花山派出所了解、核实孙秋妹身患白血病一事。不久,监狱方给孙家打去电话,表示已经办理完相关手续,家长随时可以来将晓勇接去进行骨髓配型。

民警牵线进行爱心接力

孙秋妹的前期治疗已经花去几万元,如果配型成功,后期的治疗费用还需要几十万,孙家根本无法承担这样的负担。民警常汉斌在走访中了解到了孙家的困难后,找到花山村村委会,向村委会说明情况。村委会非常重视孙家的困难,5月,村委会发出《致花山镇社会各界的一封公开信》,动员全村为孙秋妹募集资金,同时,希望花山镇的各界伸出友爱之手,帮帮这位可怜的小姑娘。在花山村委会的倡议下,当地的村民、企业等共募集资金4万余元。

目前,这笔钱存在花山村村委会,待孙秋妹与其哥哥骨髓配型后,用做治疗费用。

网友观点

法律是人定的,人是活的。法律的制定是为了防止器官的买卖,特别是死刑犯的器官买卖。他们是近亲,犯人也不是死刑犯,所以给他们做器官移植是应该的。

——上海网友

监狱一切按法律、条例办事,除非有上级机关的特批。如果准了,保外就医谁批?之后医疗费怎么办?身体出现疾病怎么办?外出时逃跑怎么办?别忘了,他是犯了罪,正在服刑的犯人!

——湖北网友

按法、按理都不应成为问题!“唯一配型成功”说明换肾的必要性与唯一性;从法理讲,人虽失去自由,但身体发肤是自己的,自己有权做出捐赠决定。监管单位不同意,应通过诉讼来决定。

——河北承德网友

监狱的做法过于谨慎,但也不能说有错。直接向司法部反映吧,这种文件只有最高司法部门才有解释权,基层单位不敢自作主张的。

——广西网友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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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经田郭启朝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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