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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任
观点1:丈夫涉嫌过失杀人
“告医院,凭什么?要告就告那个男的。”孙东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难以抑制激动情绪。孙东东说,医院是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来处理此事的,而且已经尽职尽责,不存在任何的过错。死者的母亲或家人,可以到法院提请诉讼。“我建议即告肖志军涉嫌过失杀人,并要求民事赔偿。”
观点2:很难追究丈夫责任
卓小勤也认为医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他还透露说,由于产妇本人不同意,才最终导致手术没能实施。据他从院方了解,产妇在被送到医院时意识是清醒的。当医生说如果不做手术会导致母子双亡时,她本人仍然拒绝。
“如果患者是处于昏迷状态,那么他作为患者的亲属代替患者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并且由于这个错误的决定导致母子双亡,那么我觉得他应该承担监护不当的责任。但恰恰相反,就是因为这个患者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做出了拒绝接受手术的意思表示,所以很难去追究她丈夫的任何责任。”
关于法规
目前法规已很完善
卓小勤认为,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框架是比较完善、合理和科学的,并不存在着漏洞。他说,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才是患者最根本的权利。该事件并不具备普遍性,若允许并通过立法确定所谓的“强制救护权”,哪怕是开一个小小的口子,也会导致因权利滥用而带来的很可怕的后果。
孙东东也认为目前国内有关医疗告知与知情选择的法律制度本身已经非常完善。孙东东表示,一两个特例并不能说明医疗制度就有问题。他介绍说,西方国家的医生也不能擅自为病人做决定,同样是“不签字就是不能做手术”。医院治病救人承担的是有限的责任,需要病人和家属的配合,不能让无限的社会责任都让医院来承担。
他山之石
国外手术治疗程序更加严格
“国外在治疗前所需的法律程序只会更复杂、更严格。”孙东东告诉记者,在美国等其他国家,医生在为患者进行治疗前,除了要告知患者病情和治疗情况外,还需要病人签署一系列的同意书,包括手术同意书等。“在国外,就算是住院,病人也得签厚厚一大堆表格呢!”
孙东东还介绍说,有部分媒体报道,在国外接受手术前只需告知而不用签字,“那指的应该是紧急情况。”晨报记者 刘墨非 颜斐
记者手记
另类的煎熬
从昨天早上记者见到肖志军开始,他就被各种媒体记者不停地追问着。同样,李丽云的母亲也在媒体的包围下一天没有吃东西。被采访一次,她就会拿着女儿的照片哭倒在床上一次。到后来,已只有哭声没有泪水。
两人在无数陌生人面前不停地复述着令自己伤心欲绝的事,渐渐变得麻木了,其实是陷入了更深的痛苦之中。
当我们以人道的名义谴责肖志军和医院的时候,又为满足自己的窥探欲而不断消费别人的痛苦,这是否同样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呢?
就在这两位当事人在痛苦中受尽煎熬的时候,李丽云静静地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风雨都被挡在了外面。也许我们在为死者惋叹,欲为她讨还公道的同时,也该为生者考虑一些。特别是肖志军和李丽云的家人,他们需要向别人倾吐心中的苦楚,更需要关心和温暖,支持与帮助。晨报记者 王歧丰
母亲回忆
拿200元买彩票 挨打骂离家出走
昨天一整天,李丽云的母亲一遍遍地哭诉,如果当初不把女儿赶出门,就不会发生今天的悲剧。据她讲,李丽云擅长歌舞,一直想当演员。为圆自己的梦,她考入了长沙电影学校,但仅仅一年后,因承担不起实现演员梦的巨大花销,她退学了。“我们让她像父亲那样当一名老师,她不听,先后花了1万多元也没有个眉目,我们一个月才收入七八百呀。”李母说,家里因为李丽云把1万多元打了水漂,因此对她都有些情绪。
梦想破灭后,李丽云去南方打工,但很快两手空空地回来。后来李丽云又偷拿了家里200元去买彩票,结果全赔了进去。“我气急了就打她,那是我第一次打她,打了1个小时。”李母说,她打过女儿后,丈夫回来后又骂让女儿滚,结果女儿就真的离家出走了。这是2004年的事,不想这次分别竟成了一家人的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