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娥对第二次围堵予于承认:“家里人去了,弄坏了锁。”她将此归咎于缪建平的责任:“他在法院大厅里当众侮辱我,在楼梯间还打了我,只是没有旁人看到。”
刘新娥认为,当初即使办的是错案,也不是个人错,是单位错。
在余干等地,一伙人上门武力相对叫做“闭门”,民间认为是这户人家的奇耻大辱。对于此次事件,余干县委先是拿出一个协调意见,要求缪赔礼道歉,刘再赔偿他50元门锁损失费。刘新娥表示满意:“领导从大局着想,还是公正的。”
但缪建平认为颠倒黑白,拒绝道歉,适逢县里召开两会,他找到代表、委员住地反映情况,并最终找到县委书记,“他说我要求刘新娥出示证件是错误的,但刘新娥家人来我家闭门,性质更严重,答应在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之间再行协调。”
之后,与以往每次努力之后一样,又是不了了之。
“黄金年华拖在了这起冤案上”
被“双规”前,缪建平刚获得省高院颁发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江舸也被县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缪建平无罪释放后,很少去上班,除了为国家赔偿之事奔波,多在家里休养。他说,检察官讯问他时,多次警告他,“不按我们要求承认,就送你进看守所,让你和你审判过的犯人关在一起”,10个月牢狱之灾让他精神受到刺激,身体不好,有时想起往事,眼前发黑,似要晕倒。
今年起,江舸虽仍去法院,但不再办案,因为“阴影时刻缠绕”着他,他无法保证冷静断案,“作为一名法官,自己的权益都无法维护,又怎么去维护别人的权益?”为此,在一次单位大会上,他开玩笑说:“我现在是不务正业。”
两名法官对国家赔偿看得很重,“作为法官,应该得到这基本的公道。”另外让他们委屈的是,在一些人眼里,他们无罪释放,只是因为得到了法院“自己人”的照顾,而检察院一直对此不服,只有对方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国家赔偿,他们才得到世俗意义上的清白。
被“双规”前,缪建平刚刚获得省高院颁发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是县法院排名第一的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江舸也被县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6年过去,县城郊区已另造新城,县法院变身成一栋超豪华大楼,身边的同事包括当年主办检察官接连升职,2005年县检察院还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而缪建平和江舸还在“原地踏步”,“我的黄金年华拖在了这起冤案上”,缪说。
6年过去,熟悉此案的有关领导也纷纷升迁或调离,两名法官发现,领导们原来所谓“解决”的承诺,实际上就一个字———“拖”。
县法院上一任院长临走前,分别对两名法官表示歉意,江舸说,送走院长后,他绕着法院大楼走了半圈,无声流泪,“我听出他的无奈,想帮助我却有说不出的阻力。”
最近,现任院长对他们的表态是,会督促中院赔偿委员会审理,但结果如何不是他能掌控的。
与4年前一样,余干县检察院和上饶市中院再次婉拒本报记者采访,后者的理由依然是———“需要省高院颁发政法记者采访证。”
国家赔偿久拖不决,缪建平渐渐变得脾气暴躁,容易激动,有时记忆会出现短路,一名朋友说:“他说话现在很啰嗦,很明白的话要颠三倒四地讲好几次,生怕别人听不懂。”
江舸也承认:“我压力太大了,可以说,我过的不是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有时想到国家赔偿毫无进展,就会有发疯的感觉。还好,我的家人给了我最大安慰。”
有一次,单位领导告诫他,向有关组织反映问题时脾气不好,要注意方式方法,江舸就顶了一句:“谁不理解我,我也不理解他。”
县法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透露,大家对他们俩原来很同情,但他们好像总是责怪法院没有尽力解决,有些人就生厌了。
缪建平和江舸似乎也在有意和原来熟悉的圈子隔开,他们更换手机号码,轻易不告诉别人。而原来,他们都是喜欢扎堆的人。
坐在咖啡馆里,江舸谈起国家赔偿来心态复杂,有时振臂高声说:“相信法律,相信组织,”一会儿又语气凄凉,“感觉人往下坡路走,越走越滑,真不知会出什么事。”
最后他说,实在不行就进京上访,“原来我们一直很克制,就怕影响了法官和法院的形象。”
在中国,像缪建平、江舸这样为争取国家赔偿而不得的人屡见不鲜。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国家赔偿制度隐含的错案责任追究制。
缪建平说,余干县检察院迟迟不愿实施国家赔偿,就是担心赔偿之后,当初案件主办检察官将遭受错案责任追究,甚至有清除出检察队伍的可能。
6年过去,江舸自杀留在胸口的伤疤,像一条毒蜈蚣盘踞在那无法抹去,阴雨天里这里会隐隐作痛,江舸说,更痛的是心里。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袁小兵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编辑:
吕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