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裸照案历时7载 《东周刊》前总编入狱[组图]
2009年05月06日 14:28四川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2002年11月刘嘉玲出席集会(资料图片)

梁朝伟默默相随(资料图片)

刘嘉玲称比想象中坚强 梁朝伟全程支持

2002年11月3日下午,五百多名香港影艺界人士举行游行,带上太阳眼镜的刘嘉玲在大会后半段上台发言。刘嘉玲表示多谢大家关心,并向爱护她、支持她和想伤害她的人说:“我比我想像中更加坚强。”而其男友梁朝伟则在裸照事件曝光后,一直支持刘嘉玲,并指责该周刊的行为“不道德”。而刘德华、谭咏麟、关之琳、薛家燕等艺人也加入此次集会,看到刘嘉玲站出来发言,他们都拍手称快。

《东周刊》前总编辑认罪 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两年

2008年12月3日,在该事件发生6年后,《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认罪,并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两年。蒙汉明闻判后表示受事件困扰多时,但自己责无旁贷,幸获法庭轻判给予自新机会。判官判刑时指,被告作为总编辑,须承担责任,但考虑报道属淫亵及低级趣味,而非色情,遂判以缓刑。

东周刊》前总编辑被收监 刘嘉玲对此不回应

2009年5月5日,蒙汉明被香港地方法院判决入狱5个月,并立即执行。蒙汉明在获悉自己被判入狱后,表现冷静,自行从公众席走入犯人栏。其代表大律师卢敏仪表示,蒙正慢慢接受被判入狱的事实,至于是否会上诉或采取其他行动,卢表示,蒙已要求律师向法庭再做解释。刘嘉玲所属的泽东经纪公司则表示,尚未收到判决无法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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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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