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横行十年 百名武装特警一窝端
2007年12月03日 10:12大洋网 】 【打印

阳江“11·21” 大案调查

11月底,地处粤西的阳江正经历着入冬以来的第一股冷空气,与此同时,一股暖流却正涌动在每一个具有正义感的阳江人心中。11月21日晚7时30分,数百名武警战士和公安特警冲入位于阳江市东风二路的“海陆空四季火锅城”,将横行阳江近十年的两名“黑老大”林国钦、许建强一举抓获。一时间,阳江坊间一片哗然,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据称,带队执行这次保密级别极高任务的是公安部一位副部长,而这位副部长当时从广州带领数百名全副武装武警长途奔袭3个小时到这座城市的名义是“武装拉练”。这一说法已经得到公安部门权威人士的证实。连日来,本报记者数下阳江,对阳江“11·21”大案及以林国钦、许建强为首的涉黑团伙的种种罪行进行全范围调查,试图揭开这一横行阳江长达数年之久的犯罪团伙的“发家史”。

林国钦执掌的“春潭”水泥厂,记者在抓捕行动3天后再次来到该厂,发现只有少量货车进出。

涉黑集团:违法勾当罄竹难书

“‘黑社会’在阳江已经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了”,家住阳江市东风三马路的陈瑾(化名)说,和香港电影古惑仔中的黑社会不同,阳江涉黑团体除酒店宾馆、娱乐场所以及一些地下产业外,甚至垄断控制了包括货运、客运、煤气、建筑、地产、海鲜、三禽等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产业命脉。

“最能直接感受到他们垄断经营的就是煤气行业了”。陈瑾说,早在2003年,阳江的液化气价格涨到了86元一瓶,而附近周边地区的液化气价格才50多元。

代理商们都不敢从外地进气,因为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陌生人的打击报复。这种形式被行内称为“统买统卖”,即进货出货的渠道必须经过涉黑团伙,如果要从外地进货则需要按月缴纳一定的补偿费,如果既从外地进货又不缴纳补偿费,“不出一个月一定会遭到报复”。除此之外,涉黑集团还随意插手市内一些他们看上的项目,从房地产到资产收购。在建行阳江某支行工作的小陈(化名)说,2003年,当时外号“锤头笠”的许建强看中了正在转让出售的阳江市农业机械厂以及周边的商铺,许建强通过“运作”将整块地和附近商铺一起收回,再转手出让给自己。

公安部门证实,涉黑集团的主要违法勾当有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抢劫勒索、开赌场、放高利贷、收数、持枪伤人杀人等等,罪行罄竹难书。

“发家”之路:暴力要挟强买强卖

林国钦发家秘密

在阳江地区水泥代理商只能出售“春潭”或“三马”这两种牌子的水泥,而建筑商也只准在这两个牌子之间选择,如果购买或销售外地水泥,就意味着要给予林一定的补偿。

11月24日,“11·21”行动后的第三天,记者来到位于阳春市潭水镇马头山的春潭水泥厂,水泥厂外一片平静,只有几辆拉水泥和石头原料的车进出。路边一间士多的伙计向记者证实了水泥厂老板、外号“卤味钦”的林国钦落网的消息。事实上,林国钦在阳江的主要产业之一就是这间阳江地区最大的水泥厂,而他的发家之路也是由此开始。

这家公司网站上这样标榜:“广东春潭水泥有限公司拥有春潭、金同两个生产基地,年生产能力达100万吨,市场占有率在阳江地区达八成以上,成为粤西地区规模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正是这家有着深厚“背景”的企业,在当地甚至据说“直接解决了800多名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

“春潭水泥”网站还说,“春潭水泥”近年来在国家重点工程的招投标中屡屡中标。2005年“春潭水泥”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在全省水泥行业里“独此一家”。网站甚至认为,“春潭水泥”“为阳春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据知情人士透露,林国钦从垄断水泥行业发家后,随后拓展到建筑行业内的钢材、沙场行业以及房地产、宾馆、娱乐等行业。2000年前后,他以2500万元的价格在阳春市首次收购了一间年产20万吨的大型国有水泥厂,随后又以低价收购了春潭水泥厂,在整个阳江地区水泥行业间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形成垄断之势。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建筑承包商向记者介绍了林国钦的垄断秘密:在阳江地区水泥代理商只能出售“春潭”或“三马”这两种牌子的水泥,而建筑商也只准在这两个牌子之间选择,如果购买或销售外地水泥,就意味着要给予林一定的补偿,否则林就会让手下的马仔来捣乱、甚至威胁人身安全、破坏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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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傅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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