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案未提众多“桃色传闻” 为保命积极检举他人(组图)
2010年02月02日 13:32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文强为保命积极悔罪

“数罪并罚,文强极有可能性命不保。”一名法律界人士分析。

他认为,一是文强受贿数额巨大;二是他是重庆黑社会最大的“保护伞”,涉嫌包庇、纵容6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三是涉嫌强奸。

“文强对自己的处境非常清楚,所以他为保命一方面坦白交代,检举揭发他人;另一方面积极悔罪。”重庆市检察系统一位官员称。

有消息称,鉴于文强职务比较高和案情重大具有特殊性,文强一案将选择在贵州进行异地审理,可最后文强案还是“回归”到重庆来总结。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认为,目前国内的贪腐大案一般都实行异地审判,其初衷是为了防止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过这只是一个惯例,并不是一个强制性规定。因此文强案在重庆审判并不违法。而且文强的势力土壤已被铲除得差不多了,并不会影响到公诉和审判的公平。另外,教授还认为,保持重庆打黑的一贯影响力应该是文强在重庆审判的原因之一。这一点得到了重庆政法界一不愿具名领导的正面回应,他并解释说,一般异地审判的贪腐大案,大多是由中纪委先查处再移交司法机关,并由最高检、最高法指定外地检察院、法院侦办、审判的。而文强案自始至终都是重庆政法界作为主导力量在侦办。

②是否会被判死刑?

文强是否会被判死刑,这是百姓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此前,重庆警方人士则分析认为“数罪并罚,文强极有可能小命不保”。

不过,死刑结果看来并非板上钉钉。据目前披露的消息,检方查证的受贿额为1800多万,远少于传言。而文强在起诉书上被指证的强奸罪受害人在人数上也只有一个。为了保命,文强在初期的顽抗后,变得很合作,据称其后期“坦白交待,检举揭发他人”,若检举立功被认定,则可能因此免死。

此次,文强还有一位强有力的辩护律师杨矿生,杨早年在武汉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法学,毕业后曾在最高检工作了十年。去年2月,他为受贿1700多万的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辩护,蒋勇最后被判死缓,其出色表现被文家看中。

③到底有多少财产?

对于文强案的被控受贿数额大幅缩水,洪道德教授表示,这是贪腐案中常有的现象。一是因为审判所需证据要求严格,自然容易跟警方查处到的数据有出入。根本的原因是现在我们还没有真正的财产阳光法案。没有一个法律来强制官员汇报其所有财产。于是不少贪官铁口钢牙,咬住大笔钱的来源不松口,如果没有证人证据来指证,便只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来定罪量刑。而这个罪名的最高刑原为5年,后来在去年的刑法修正案中修改为10年。

对于文强来源不明的财产究竟有多少,目前尚无官方数据。(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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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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