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09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18335.0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16118.79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507.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8%。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5827.37亿元。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二是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三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五)财税及相关改革进展情况 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顺利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施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健全营业税相关政策。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制度。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改进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认真执行税费改革政策,加强收入征管;落实惠农政策,用好支农资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预算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彩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财政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研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及时性和透明度逐步提高。 二、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财政形势 总体上看,2010年财政面临的环境好于上年,但形势仍极其复杂,仍是财政非常困难的一年。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二是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三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0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指标拟安排如下: 中央财政收入38060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下同)增加2163.86亿元,增长6%。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00亿元。合计收入为381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6660亿元,增加2758.86亿元,增长6.3%。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8500亿元,增加1000亿元。相应增加国债发行规模,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71208.35亿元。 地方本级收入35870亿元,增长10.1%,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061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66481亿元,增加5278.96亿元,增长8.6%。地方财政支出68481亿元,增加7887.2亿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地方发行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7393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为740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84530亿元,增长11.4%。全国财政收支差额10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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