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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主任:驻京办被撤后可通过当地企业挂牌
2010年01月31日 11:04现代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一份名为《驻京资讯》的刊物记载着驻京办的“汗马功劳”。如广东湛江市驻京联络处争取到国家将投资近100亿元的50万吨纸浆项目落户湛江;广西驻京办事处为柳州钢铁厂争取到3000万元技改贷款和近1300万美元的外汇额度,为平果铝厂联系利用外资和内资27亿元,为北海蓄电池厂改造联系到利用奥地利近600万美元的低息贷款;地处偏远的贵州毕节地区驻京联络处,几年来共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重要项目16个,资金总额20亿元;河南信阳市驻京联络处十年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争取和落实项目50个,涉及资金50多亿元,仅平桥电厂投资就达32亿元,是信阳市近50年投资的总和等等。

“驻京办主任已经被‘神化’了”,李安才说,“好像他们个个都是手眼通天。其实有些项目的取得不能归功于驻京办,驻京办主任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有些部委的门都进不去,更不要说把本来不是你的项目跑回来了。”

他说,我们经常看到驻京办主任天天在部委之间跑来跑去,实际上是“中央已经安排到各省的项目,其间会有无数次的报送和补充材料,一些事宜需要进一步的交流和沟通。地方政府委托驻京办来跑这个事,只是衔接地方和中央的一个中间程序而已。”

吴富平否认了驻京办是“地方领导行宫”的说法,他说,地方领导要来北京消费,宾馆、车辆不会用驻京办的。但李安才认为,驻京办的职能本身就有接待这么一说,况且领导来了也都要吃、住、行,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有财”的驻京办

据了解,盐城驻京办设在北京莲花小区,下设信访处和综合处。

“我们没办任何实体。”吴富平表示,每年的预算只有人头工资和办公经费。“要想拉拢人腐蚀人,我们还没钱呢,财政上没有这笔钱。”他开玩笑地对快报记者说:“你来北京吃饭我都请不起你。”

驻京办的“清贫”一说被另一位消息人士否定,江苏地市级以上的驻京办都购买了固定资产,也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像盐城是购买了小区的一层楼,一是要解决工作人员的吃住问题,还要安置上访户,这个是普遍现象,而苏南一些地方就更厉害了。他认为吴的过分谨慎也许是因为现在处于“非常敏感的时期”。

事实上,很多人对驻京办的话题讳莫如深。

“你问我别的事,我可以讲,问我驻京办,我不接受采访。”安徽省驻京办副主任张仁说。

“你写这个干嘛呢,我劝你不要写。”徐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张玉松表示。

“据我所知,早在几年前就撤了,具体情况不清楚。”江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宋荣富说。

据媒体报道,改革开放后,一些政府机关涉足经商,驻京办成了现成的经商平台。一些驻京办的资产在这一时期迅速膨胀,宾馆、酒楼、经营地方土特产,甚至涉足房地产开发。

某省驻京办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十几年前还像个官,而随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面越来越大,驻京办主任越来越像个国企领导。地方政府只负责编内人员的工资,其他资金由驻京办自筹,这无疑给驻京办提出了新的课题,但同时也给驻京办主任提供了新的机遇。这个官员表示,对于驻京办而言,等、靠、要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只有积极开拓,不断探索,勇于改革,才能跟得上时代的发展。

某省一名官员直言,现在哪个驻京办没有10来亿的资产,那是扯。

驻京办主任被认为是个美差、肥缺。“贵必有王气,富必有福气。在中国官场上,二者可以兼得的只有驻京办主任了。因为驻京办主任既贵为官员,又像个商人,离天王老子最近,可以广交权贵,当然福气多多了。”《驻京办主任》中如此形容。

一位长期驻京的官员向媒体透露,北方某市的一个驻京办主任轻而易举把几千万的资产从国有转到了私有,现在这个驻京办主任已转变为身价过亿的企业家了。据他透露:该主任首先成立了一家以自己为法人的地产公司,同时招聘了一名香港人为总经理。接着在当地审批了一块较好的地,与北京的某块地进行了补偿置换,而后让那个香港人以外商身份进行投资开发。取得开发权后,马上转给其他有意向的地产商,自己也辞去了公职身份,仅这一项目就从中获取数千万的利润。

另外,给领导在京家属子女办些私事也是“日常工作”。与领导处熟了,才能说上话,进步快。

一些背后的利益链条驱使着这个机构不得不产生弊端。在一些震惊全国的腐败案件中,多有驻京办的身影:河北省李真案中的河北省驻京办原主任王福友、成克杰案中广西驻京办事处原副主任李一洪、沈阳“慕马案”中沈阳驻京办原主任崔力……各级政府的驻京办也曾因“跑部钱进”而被国家审计署前审计长李金华点名批评。

“腐败的毕竟是少数,不能代表主流。”一位驻京官员说。

撤不撤无所谓?

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透露,县级的(驻京办)本来就不让挂牌子,所以也就无所谓“撤销”一说。

快报记者在采访多位驻京办官员时,他们均表示尚未接到“红头文件”。

驻京办的雏形最早可追溯至汉唐,当时各地方派驻中央的官员称呼为“留邸”。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物资匮乏,中央地方信息不畅通,为便于物资统拨,由各地经委、计委、物资局派员进驻北京,专司协调物资调拨。

快报记者调查发现,驻京办的命运在不同历史时期有过沉浮,但结局都是被保留了下来。记者查询到的资料显示,自1949年之后,这已经是第三次撤销驻京办了。

1962年4月25日,《国务院批转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各省、市、自治区驻京办事处撤销和保留的意见》明确:一、各省、市、自治区驻京办事处(不包括西藏),除新疆和内蒙的继续保留以外,其他各地的可以考虑撤销。二、有些省、市、自治区的驻京办事处,如因特殊需要,现在撤销还有困难的,可以暂时保留,但是必需大力紧缩编制。这一次撤销的结果是,“都按第二条办,没有一家撤销,全部保留了。”

第二次撤销是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因为当时驻京办被视为“各省、市、自治区驻京办事处是搞特务的”“是省市区党委的情报机关”,而终于全部被撤。不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一开,国务院、北京市政府重新发文,欢迎各省,甚至市、县政府乃至大型企业在北京派驻机构。

人们普遍觉得驻京办管理混乱,事实上国务院驻京办管理司早就出台了一份《关于各省市区驻京办事处的制度汇编》,针对驻京办的工作规则、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保密工作、信访工作、人事档案、劳动纪律等等都有一个详细的规范准则。而且各驻京办每年也都接受地方审计,最后审计结果均上报国务院驻京办管理司。

一位驻京办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驻京办这次被撤后,他们可能会通过当地的企业在北京挂牌,但那样反而更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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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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