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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实施变性手术者须未婚且年满20
2009年11月21日 01:32北京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北京晨报11月21日报道哪些患者可以变性?哪些医生可以实施变性手术?昨天,卫生部发布《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明确提出,只有不在婚姻状态、年龄满20岁以上的人才被允许变性。

《规范(试行)》提出,要想实施变性手术,患者必须要对“变性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术前要接受心理、精神治疗1年以上且无效;未在婚姻状态;年龄大于2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手术前,患者必须提交来自公安部门、心理医生开具的相关材料。包括,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患者无在案犯罪记录证明;有精神科医师开具的易性癖病诊断证明,同时证明未见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经心理学专家测试,证明其心理上性取向的指向为异性,无其他心理变态;患者本人要求手术的书面报告并进行公证;患者提供已告知直系亲属拟行变性手术的相关证明。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作者:崔红)

卫生部   未婚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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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红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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