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称丁某不构成犯罪
丁某对这一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他的辩护律师在上诉状中称,此案所涉人类头骨,经鉴定均是近代自然人头骨,并非现代,且此案没有任何一个事实上的被害人,更谈不上恶劣的社会影响。
“收集人类头骨的行为,伤害社会风化,那属于道德范畴,应以道德约束,不该上升到法律惩处。”丁某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对媒体表示。
赵运恒认为,无论丁某是否存在出售人类头骨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均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他表示,检方指控丁某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要依据是,2006年8月1日卫生部、公安部等联合公布实施的《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其中规定“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活动”。赵运恒指出,这个规定是部门规章,并非《刑法》第225条中的“国家规定”,因此不能用来定罪量刑。赵运恒说,人头骨不属于国民经济序列产品名录中的商品,在国内不具有商业价值,没有市场,丁某进行人头骨买卖“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的说法不成立。
人头骨利润惊人
丁某一案中被告人的铤而走险,揭示了人头骨生意背后的高额利润。一名卖家在其网店上称:“本头骨是真人头骨制作,外边装饰全是纯藏银包装。头盖处可以打开,可放一些饰品。”这名卖家为这颗加工过的头骨开价3000元。
此外还有一种人头骨制品,即人头骨碗,更是在黑市中受到买家追捧。据介绍,这种人头骨碗“相当神圣,且没有雕刻,有信仰的人绝对不会把它当成商品”。
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的仿人头骨碗,售价才二三十元。在黑市中,真正的人头骨碗价格不菲。呼和浩特市《北方新报》的记者看到过真正的人头骨碗,装饰精美,碗内和边缘由纯银包裹,碗口外沿不但饰有银制雕花,还镶嵌了蓝松石、绿松石、红珊瑚。据说这种包装不光是为了精美,重要的是防止头骨在外力的作用下裂开。一对卖人头骨碗的兰州夫妇称,人头骨碗在北京的销路“比兰州好得多”,“兰州一年卖不到10个,北京能卖到50个。”此外,广州、深圳等地的销路也好,价位高。
据透露,除了装饰上的差别,人头骨碗也分年限,年限越长,价钱越高。
澳大利亚堪培拉集市曾出现过两个镶银的头盖骨碗,分别卖到1500美元和1700美元。澳大利亚公平交易局发现后将之取缔。
印度也曾出现靠人骨赚大钱的不法生意。2007年4月,警方在加尔各答附近的一个小村庄里,发现了一个隐蔽的人骨加工厂。为了获得人骨,这家工厂除了盗墓,还将黑手伸向附近的停尸间和火葬场。工厂主交代,只要死者家属一离开火葬场,他就带人将尸体拖出,经过浸水分解、水煮、暴晒、盐酸浸泡等步骤,制作成骨架。
为何有人购买人头骨
人头骨有什么用呢?在青海、甘肃一带,有人将人头骨当勺用,放在面粉柜里。当地经济落后,粮食非常金贵。当地人认为,用人头骨舀面粉,别家的鬼神就偷不了自家的面粉,面柜里也能源源不断有吃的。
美国是人头骨买卖的大国,买家和卖家经常在网上发布各种需求信息。加利福尼亚州一家名为“骨骼空间”的网站打出广告称,销售“中国男性”的头骨,售价在每颗650美元至1500美元之间。该网站出售的“印第安少年”头骨,价格高达3300美元。
美国许多医学院、牙医诊所为了教学、演示、研究而购买人头骨。一些艺术家为了进行艺术创作,也购买人头骨。英国当代艺术大师达米安·赫斯特就曾在伦敦购买了一名18世纪男子的头骨,并在上面镶了8601颗钻石,其中最大的一颗重达52.5克拉,然后将这个价值7500万美元的人头骨艺术品——《为了上帝的爱》在全球巡展。
还有一些人为了追求新潮、标新立异,彰显与众不同的品味,买来雕刻过的人头骨,放在家中作装饰品。
“风声很紧!”潘家园旧货市场的一位摊主说,丁某案发后,人头骨便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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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鲁生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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