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要因应不同地区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的思路,省里确定深圳市龙岗区、佛山市南海区、汕尾市海丰县、湛江市徐闻县、肇庆市封开县为先行点,分别代表经济特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山区等不同类型地区,先行先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如龙岗针对该区城市和社会管理力量分散、条块管理网格划分不清、职能交叉、信息不能互通共享等问题,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构建了以综合管理、综合治理、综合服务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大综管”工作格局,对15个部门的基层协管力量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了一支近2万人的综管员队伍,统一配置到“大综管”工作网格,并以维稳综治工作为主线,将16类64项基层社会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由“大综管”(综治)工作中心统一开展。
新思维:
以调解为手段化解冲突
今年5月3日,海丰市200多名村民因山地权属发生争执,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一触即发。黄羌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报后立即召集力量开赴现场,经过6个小时调解,成功地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
海丰县作为“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创建活动的发源地和全省5个先行点之一,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全县治安发案率同比下降49%,实现了无上省进京越级上访、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恶性治安案件。
社会矛盾、利益冲突是社会常规化组成部分,衡量一种制度、一个社会好坏的标准,并不是没有社会冲突,而是有没有有效协调和解决社会冲突的机制。办法总比问题多,关键是正视矛盾、勇揭盖子。正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所言,我们应“及时总结改革的实践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研究解决”。
像广受关注的瓮安事件在内的大部分群体性事件,如果观察其发展脉络,便可发现如果事件能够早点得到解决,根本不会发展到暴力冲突。我省的综治维稳中心以综治办为牵头,以司法所为基础,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实行一体化办公,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为手段,建立“四个一”的运作方式: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节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如此一来,就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化解了诱发社会冲突的因子。
事实证明,这种新的综治思维效果颇佳。以龙岗为例,实施“大综管”以来,龙岗在去年全市刑事案件和全省信访案件同比上升的情况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24%,全市降幅最大,其中“两抢”案件同比下降14.99%;群众进京上访数同比下降61%;110接报各类警情同比下降8.48%,平均每月少5700多宗、每天少190多宗;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5%,减少34人。据调查,90%的居民感到在龙岗生活比较安全。(本报记者雷辉统筹戎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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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辉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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