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宏观经济走势尚不明朗和资源型企业对税费的承受能力,目前如果强推资源税改革,提高征税标准,显然不是业内愿意看到的。
孙钢也对记者表示,资源税改革肯定会推高矿产品价格,对经济回暖和部分资源型企业的经营均有一定影响。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也提议清理涉煤费用和资源税改革同步推进。他们主张合理调整煤炭税费结构,将煤炭增值税、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统筹合并。
今年两会期间,煤炭行业以政协委员提案的方式,反映煤炭企业目前的税费负担——连同增值税改革、资源税调整,以及企业办社会职能、统筹外职工养老等费用,综合税费已经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50%。
各方博弈
“资源税改革过程中,涉煤费用会做一些调整。”孙钢说,这些费用有些是为调节企业利润而收取的,有些是在一定条件、一定环境下推出的,各地情况都不一样。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赵家廉表示,就资源税费而言,煤炭行业除了资源税、资源有偿使用税,还有一块是采矿权、探矿权的价款和使用费。他说:“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各项税费的界线不清,作用不明,既加重了矿山企业的负担,也阻碍了税费改革的调整空间。”
业内分析人士指,国土部门有意将资源补偿费由目前销售收入的1%上调为3%甚至10%,如果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势必挤占补偿费上调空间。
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中央和地方分成,中央分成部分归国土资源部统一调配,主要用于补偿地质勘探的费用。显然,不论是资源税改革还是税费合一,都不是他们乐意看到的。
“这次清理涉煤费用不会触及资源补偿费,我个人觉得完全取消不好。”孙钢表示,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各有用处,各有依据,征收系统也不一样,税费合一会导致一系列问题。他说,由于补偿费与回采率挂钩,对企业有一定压力,有利用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因此,资源补偿费暂时会继续维持。
地方政府则对开征资源税反应积极。
“资源税已经明确为地方税种,地方政府是利益的驱动方。”赵家廉说,现在资源税从量计征,原煤每吨征收资源税2-5元,焦煤8元,平均3.5元,约为煤炭销售价格的1%。他估计,资源税改革以后,煤炭税率有可能提高2—4个百分点。
至于资源税的征收税率,外界有5%、8%和10%各种猜测。此前,内蒙古方面建议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应定在5%到8%的水平,最低也要在2%到5%。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则对资源税改革持中性立场,主张以资源税为重头,统筹考虑税费调整。
此前,煤经会向有关部门建议,分步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他们提供了两个操作方案:一是比现行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稀缺煤种按3%-4%征收,其它煤种按2%-3%征收,平均吨煤税负由3.2元提高到7元左右;二是一次提高两个百分点,吨煤税负提高到10元左右。
“我们提出这些主张,是希望把资源税作为一个主力税种,优化资源型企业的税制设计。”赵家廉认为,对资源型企业来说,应逐步提高资源税所占比重,使之成为主力税种,加大对资源的保护,同时逐步减轻增值税、所得税比重,最终形成良性的、可控的税制设计。
“关于资源税税率的各种猜测都是没有依据的。”孙钢说,资源税改革将从量计征与从价计征并举,税率定多少,现在谁都不好说,要以最后国务院定的为准。
“资源价格改革已经排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宜早不宜迟,虽然暂缓推出,但不可能一拖再拖。”赵家廉表示,资源税改革何时出台,主要取决于下半年宏观经济形势,如果经济企稳,年内择机出台仍是有可能的。 记者 李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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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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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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