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风起 央地博弈:权力边界尚待清晰
2006年11月28日 13:28投票数: 顶一下

权力边界尚待清晰

“中央和省对下实行垂直管理,包括现在的督察制度,主要是为了遏制一直以来有扩大倾向的地方保护主义。”学者喻希来说。

杨凤春说,“垂直管理,加强对‘条’的直接控制,是从90年代开始中央对地方进行调控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但是,学者们既担心再度陷入“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也对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过度干预怀有警惕。

有过基层官员经验的学者李昌平即指出,如果没有一个整体设计,层出不穷的垂直管理可能将基层政府的执政“要素”剥夺殆尽,他担心的趋势是“地方政府日渐空壳化”。一些评论与担心,众多部门的垂直管理,可能损害地方政府的机构和职权完整性。

目前,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部门垂直管理,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跨省区的大区督察的设立,一些区域中心城市,如上海、广州、成都等,已云集了银监、证监、审计、环保、国土等来自不同部门的大区机构,隐隐超然于省区之上。他们如何实现“到位不越位”,是地方政府最为关心的事。

当然,这个所谓的“大区”与1949年设立的“大行政区制”并不相类,当时的6大区作为地方一级政府,有权代表中央政府管理和处理所辖省、市、自治区的事务,直至1954年撤销。

但一些学者仍然担忧“大区”实体化的倾向。喻希来向记者表示,汉代的刺史本身即为督察,并不具有完全的实权,开始往往是由小官来担任。但后来,这一督察权力日渐坐实,由此成为新的一个层级。“大区督察局要是有实权的话就有些类似于大区。”

可资为鉴的另一个案例是“地区行署”到地级市的演进。熊文钊的研究表明,建国之初的地区行政公署,仅是省政府的派出机关,对辖区内各县(市)政府工作进行督导指挥,但其后几经演变,现在已成为中国行政层级中的“地级市”。

无论是督察的角色尴尬,还是对中央部门越权之忧,均来自于中央和地方权力边界不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如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边界不清晰,政府与市场的权力边界不清晰,政府体系没有从根本上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仅仅依靠督察制度,尚不能解决地方政府违规违法的问题。

辛向阳研究指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虽然在宪法等法律中有规定,但颇为模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更多不是通过法律界定,而是通过政策文件甚至一事一议的“讨价还价”来调整。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政府对中央法令“一言九‘顶’”,中央部门对地方事务的过度干预,都难以在制度上避免。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何忠洲 唐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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