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翰庭48年义救沉船乘客 49年后被指为劣绅枪决
2009年06月08日 10:52凤凰网历史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目前,在笔者能够查找到的文史资料中,只有一份记载了有关他“贪污渎职”的事情。大致的经过是这样的:

渎职方面:1934年12月,在押犯供出临海县有人在上海租界内制售鸦片烟,县长张翰庭派人实行了跨省追捕。第一特区地方法院认为:如要提移嫌犯,须相当证据,鉴于临海方面迟迟不能提出证据,遂作出各交3000元铺保、停止羁押的裁定,嫌犯随即逃之夭夭。对此,有人告他拿了别人的钱,有意拖延。

贪污方面:临海县因修建飞机场,征沙地80亩,在发放1万元征地费的过程中,扣除10%,作为县政府修理费,每户还扣除18个铜板的登记纸张费等等,因而又有人要弹劾他。

最后,经调查认定:一、张县长没有及时提交证据、移提人犯,虽未发现受贿行为,但不尽职责。二、所谓修理费、登记费等等,查无实据。因此,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于1936年8月作出决定:张翰庭减月薪百分之十,为期两个月。

其实,这起“贪污渎职”案,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捏造的。尽管上峰没有给他定罪,但终究给了他一个玩忽职守的惩戒处分。后来,张翰庭弃官回乡,将家里的渔船装上柴油机跑起了运输。他想,商场总比官场清净,再不会惹麻烦了吧?

事实证明,他的想法太天真了。

1938年11月,张翰庭准备将收购的10万包大米贩运到上海。中共温岭县委书记梁耀南认为这是一种资敌的奸商行为,发动群众起来强烈抗议。不久,梁耀南又被国民党当作汉奸逮捕,关了6个月,出狱后因病去世。

当时,在浙东沿海一带还有几股海匪横行,国军通过张翰庭等士绅出面招安,改编为护航总队,让他们以收过路费的合法形式,为往来船只保驾护航。正是这一群乌合之众,调转枪口,屡屡出击,甚至在1945年3月还一举击毙大日本帝国的山县正乡海军中将,这也算是张老先生为抗战出了一把力吧。

经商,免不了要赚钱,也免不了要与黑道打交道,只要不叛国、不谋财害命,都算不了什么,可就是这些鸡毛蒜皮,为他的杀身之祸埋下伏笔。

就在张翰庭冰海救人的一年之后,温岭解放,本可去台湾的他,之所以没走,就在于他问心无愧,手上没有血债。而且, 关于国民党政府各级官员除战争罪犯外一律不逮捕的新政府第一份布告,也给了他一颗定心丸。因此,张老先生宰猪担酒,慰劳大军,共筹措军粮4万斤、草料10万斤,还将家中用来防盗的枪支弹药全部上缴,以明心迹。

然而,没过多久,五条罪状却落在他头上,即:杀害共产党人梁耀南、李先导,李哲甫、梁甘泉、梁纯富等11人;通匪养匪;霸占土地;侵吞公债;漏米出海。

其他四条,暂且不谈,我们看看这11条人命案:

梁耀南、李先导病故家中;梁甘泉、梁纯富死于国民党陆军监狱;李哲甫死于土匪抢劫;梁耀东一直活到1987年。以上6人,是有确凿史志记载的。其他5人,按民间的说法是:梁开义、陈宝山、李敏轩也是因病去世,而颜希园、陈元旺则子虚乌有。《温岭县志》上有一份名单,记载了本地和外籍的数百位革命烈士,但都没有这5人的名字。

据《江亚轮海难救生英雄张翰庭的谜样人生》(原载《档案春秋》2008年第5期)一文介绍:张翰庭被捕之后,六七十位老人顶香喊冤;曾亲自参与过“江亚轮”海难处理工作的上海宁波同乡会,上书陈毅市长,要求放人;浙江籍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即刘少奇文稿中所提到的沈老,文稿提到的吴溉之,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也为此事而震惊,向周总理请示如何处理。

周恩来是如何批示的?该文没有说。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就是刘少奇对张翰庭问题的批语。这条批语,在并未核实的情况下,首先将张老先生定性为:“此等罪大恶极分子”;所谓“应经过正式法庭审判”的要求,也是空话一句,他不是不知道,当时的各地法庭,连律师都没有,都是群众性的斗争大会,就更不要说什么上诉、抗诉、疑案从无那一套司法程序了,冤假错案的出现便可想而知。

于是,不久的一天后,张翰庭便在城关西门外举行的全县万人公判大会上被判处死刑。临刑前,老先生仰天长呼:“天晓得!天晓得啊……”至于行刑经过,有人说是“用开花弹瞄准头部近距离射击实施枪决”。

当然,十几年之后,身为共和国主席的刘少奇,同样难逃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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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勇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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