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震惊全国的上海舞女游行
1947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饬纪纲”,“戡乱建国”,杜绝所谓“妨碍节约,有伤风化”的奢糜、浪费行径。此法令迅速被执行,一时间,台湾、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汉口、沈阳、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的营业性舞场先后停业。青岛除保留两家供盟军所用的舞场外,其余亦均停业。这就引发了震惊中外的“上海舞女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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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官可能要问了,何谓大班?大班是居于厅主和舞女之间的一个中间阶层。原先或是些被上海人讥为“小抖乱”的准流氓,或是混迹于青红帮的流氓等。他们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抱台脚”的,说白些就是维护舞厅秩序的打手,常在舞厅发生纠纷斗殴时出来调解,维持秩序。还有一种是“坐台子”的,其实就是舞厅的皮条客,以为舞客舞女(实为嫖客卖淫女)牵线介绍为生,这回禁舞,等于把他们的饭碗也给砸了,所以他们参加起来特别凶狠卖力,武力冲突就在他们的带头作用下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