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震惊全国的上海舞女游行
1947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饬纪纲”,“戡乱建国”,杜绝所谓“妨碍节约,有伤风化”的奢糜、浪费行径。此法令迅速被执行,一时间,台湾、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汉口、沈阳、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的营业性舞场先后停业。青岛除保留两家供盟军所用的舞场外,其余亦均停业。这就引发了震惊中外的“上海舞女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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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吴正在局内和市参议会参议长潘公展等人开劳资评议会,闻声向窗外望去,顿时脸上失色,连忙吩咐警卫:“出去传我的话,叫她们先回去,我们随后开会研究解决。”
然而这几句敷衍的话哪里能骗的了情绪早已如火山爆发般的舞女们?咆哮之声反而越来越高,吴开先不得不把金美虹等6名舞女代表请进了社会局办公室谈判,然而却一直没了动静。
数千人在刺骨的寒风中等啊等,却始终得不到答复,早已愤怒到了极点,人群开始推搡着向社会局大门逼进,警察们见状警棍再度挥舞起来。可后面不住的推动,队伍哪停的下来,不一会,只听一声惨叫,一个舞女手捂额角,鲜血从上面流淌下来。顿时人们再也遏止不住了,只听一声声的“打人了!打人了!”的吼声中,某舞厅大班朱鼎首先挥拳向警察击去,其后舞女,乐师纷纷用旗帜,竹竿跟进,向警察们的头上扫去,冲突顿时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