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震惊全国的上海舞女游行
1947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饬纪纲”,“戡乱建国”,杜绝所谓“妨碍节约,有伤风化”的奢糜、浪费行径。此法令迅速被执行,一时间,台湾、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汉口、沈阳、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的营业性舞场先后停业。青岛除保留两家供盟军所用的舞场外,其余亦均停业。这就引发了震惊中外的“上海舞女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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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舞女们的生活看似奢华,惬意,实大多辛酸,艰难,她们大多是因为家庭困难才投身舞业。上海舞业竞争极为激烈,相互排挤司空见惯,舞女们其实是在夹缝中求生存,不少舞女出卖尊严仅求一饱。除此之外,她们还担负着极大的精神重压,在报刊杂志上,她们往往被形容成极不光彩的对象,充当各种丑闻中最不光彩的角色,许多舞女经常不堪重负而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