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震惊全国的上海舞女游行

1947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饬纪纲”,“戡乱建国”,杜绝所谓“妨碍节约,有伤风化”的奢糜、浪费行径。此法令迅速被执行,一时间,台湾、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汉口、沈阳、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的营业性舞场先后停业。青岛除保留两家供盟军所用的舞场外,其余亦均停业。这就引发了震惊中外的“上海舞女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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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一转嫁,可害苦了上海的舞女们了,上海舞业自1920年开始发展以来,一直保持极为红火兴旺的态势,到了40年代已经发展到3300多人,当时的上海,舞女的代名词:“弹性女孩”,“货腰女郎”,“蓬拆姑娘”,“火山上的仙子”相应衍生,大多已成为许多上海市民间流传的口语,足见当时舞业对上海娱乐业的影响。许多红舞女的收入达每月800多万,而最被冷落被称作“阿桂姐”的低档舞女,月收入也有近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