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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为什么不写回忆录,留下来?”
“写了。100万字。”
“有些问题,比如四野和林,怎么下笔?”
“实事求是。我从来不信那一套:说一个人好,比香花更香;说一个人坏,比狗屎还臭!”
简简单单的三言两语,已把问题概括起来。我当然知道,在当代中国,实事求是,不是最难也属很难;但我相信,他的回忆录在主要之点上会做到。 “什么时候发表?” “等我死后。”他答得没有商量余地。 “可得保存好。” “输入电脑了。”他透出一副开心又有点诡秘的模样说:“还有备份。谁也拿不走。”
言者无心。这句“谁也拿不走”勾起20年前审李案开庭前不久,“两案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得到狱中发来的报告,说李作鹏天天都在写东西,自称是“最后陈述”。写时很诡秘,似在防着看管人员,因此无法知道内容。
审判庭庭长伍修权将军在军中曾是李的直接上级,对他深有了解,也猜不出他会写些什么东西,又担心他在法庭上不顾三七二十一地扯出不好收场的问题,于是要求律师“再去见见,摸清底数”。我和苏惠渔都没有抗不执行的能力,在我甚至连“抗”的愿望都没有。我们次日就到了复兴医院,李作鹏因病在那里治疗,其实无非是换了个关押环境,依然是囚徒待遇。我们去会见,“两案办”的一个电话通知,就完成了通常需要的手续。
会见的气氛是轻松的。先是言不及义地问了他的近况,而后再次交代了特别法庭的审理程序,扼要说明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最后陈述”权。他听完就来了一句:“我写了份最后陈述。”我们正专注地听着,他却拐了个弯,似乎是漫不经心地说道:“缝到棉袄里了。”随着用手捂了捂厚厚的棉衣,又跟了一句:“谁也拿不走!”这句“谁也拿不走”仿佛是有的放矢,我与惠渔交换了一下眼神,心想:要是他竟能料到我们此次来见的目的,他可太“鬼”了。此情此景,我们的嘴让他堵得严严实实,还能再说什么?看来只好草草收兵,无可奈何地告别了。
回来复命,法官们也只好静待李作鹏发出他的书面陈词再作理论。
这是我律师生涯中的一个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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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思之
编辑: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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