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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四人帮’以后不久,中央就着手解决在天安门事件和这一类事件中革命群众被迫害的问题。随着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深入,这方面的问题大都陆续得到解决。但是,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还没有为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平反。中央认为,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众运动,应该为天安门事件公开彻底平反。今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北京市委宣布:一九七六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沉痛悼念敬爱的周总理,愤怒声讨‘四人帮’,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对于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看了这段文字后,我认为事情有各种可能,也有可能是北京市委在作出决定之前曾经向他汇报过,他同意市委的那些提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有什么明确的表态,否则《北京日报》发表的报道中就不会回避“天安门事件”这五个字。那篇报道有一个七行通栏标题:
“中共北京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全市人民紧张动员起来,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为加快实现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会议着重研究了贯彻执行华主席、党中央对北京市的重要指示/市委第一书记林乎加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第三书记贾庭三同志对揭批查运动作了部署/会议指出,文化大革命前北京市的十七年,同样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一直占主导地位,北京市委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北京市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在这个标题中,连“天安门”三个字都没有。《北京日报》——也就是北京市委的这种异常的谨慎态度,我认为只有用中央对天安门事件还没有很鲜明的态度来说明。而鲜明地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行动,是曾涛等同志鼓足勇气在11月15日新闻稿和11月16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版面上采取的。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提出来,那就是邓小平11月5日至14日访问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三国,14日晚才回国,因此,中央工作会议前几天(11月10日到14日),邓不在北京,没有参加会议。华国锋在1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那天,在讲有关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时说,“由于我想等常委都在家的时候开会解决问题,因小平同志出访,在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前这个会没有来得及开”。既然真理标准问题要等小平回国后开会解决,那么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问题也应该等小平回国来讨论吧。因此,对“十一月十四日政治局常委批准”的说法我有怀疑。
事情究竟如何,希望党史研究部门进一步研究清楚。
我认为这篇文章所讲的事情并不是特别重要,但是历史务必说得很清楚才好。现在能讲清这件事的人还有好几位健在。我希望对胡绩伟、林乎加、华国锋等同志和其他我点不出名字的知情人作一点访问。也还可以查一查文献档案,作一番分析。我这一篇也可以算是对完全弄清楚这个问题提供的一个资料。
199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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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光远
编辑: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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